伊春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有86家排放污染的工业企业,已建成烟尘控制区81个,总面积118.8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40个,总面积104.4平方公里。城市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全年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天数为345天。城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27.78%,城市居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十二、人口、就业与人民生活 全市人口持续下降。据公安部门户籍统计,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为1287905人,比上年同期减少7821人,下降0.6%。其中农业人口175711人,占总人口的13.6%;非农业人口1103604人,占85.7%;未落户常住人口8590人,占0.7%。男性人口649614人,占总人口的50.4%;女性人口638291人,占总人口的49.6%。全市人口出生率为6.48‰,人口死亡率为5.8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 单位从业人员减少,职工平均工资增加。年末全市单位从业人员222565人,比上年末减少7701人。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158620人,减少2082人;集体单位从业人员26757人,减少7989人;其他单位从业人员37188人,增加2370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90元,比上年增加213元。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据市城调局对伊春区百户居民调查显示,200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994元,比上年增长8.2%。工薪收入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均达到4660元,比上年增长1.6%,占家庭总收入的64.7%。经营性收入和不固定工作劳动人群收入分别增长23.3%和60.9%。2005年,由于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实施“一免两补”政策等原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创历史新高,达3791元,比上年增加400元,增长11.8%。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据劳动部门统计,年末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26.3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30919万元,全年支出养老金57283万元;企业100957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率为100%;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1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34人;实现就业再就业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75%;现有23万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年收缴医疗保险费4646万元,支出4404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壮大。据民政部门统计,全市收养性福利机构37所,床位706张,收养人员700人。其中,民办敬老院32所,床位360张,收养人员420人。城镇服务设施250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1个。全市城镇已全部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有13.8万名城镇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救灾、救济和低保资金到位率100%。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79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972万元。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市用于住宅建设的投资1.27亿元,竣工面积23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19.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1.07平方米。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数据除全市生产总值(GDP)外,均不含农场系统。 3、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