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09-12-31 邯郸市统计局

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年内,新建区域特色专业孵化器3家,认定高新技术产品25个,高新技术企业17家,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30项。组建了3家区域生产力促进中心。全市技术贸易机构发展到782家,实际技术合同备案130份,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4.44亿元。

教育:教育事业稳步发展。2003年,全市小学招生9.6万人,初中招生22.1万人,高中招生4.8万人。现有幼儿园353所,在园幼儿9.4万人,专任教师1747人;小学3690所,在校生86.7万人,专任教师3.9万人;普通中学595所,在校生75.2万人,专任教师3.2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39%,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8.13%,万人平均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146人,比上年增加24人,创历史最好水平。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高考本科上线人数达到14529人,比上年增加2390人,本科上线率达45.6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普通高等院校3所,在校生4.2万人,专任教师2228人。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稳固发展。2003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2万余人,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1.5万人招生任务。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稳固,市区各职业学校均成立了招生就业专门机构,把就业与招生紧密地结合起来,学校专业设置更加贴近市场,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市场得到进一步扩展。对口升学再创佳绩,参加考试的2199考生中达省定专科分数线以上人数2076人,上线率94.91%,创历史最好水平。

文化:2003年末,全市拥有博物馆2个;公共图书馆12个,总藏书94.1万册;群众文化艺术馆20个,举办展览136次,组织文艺活动805次。在省以上艺术大赛和文艺创作评比中,获各种奖励198项。文物保护、开发、利用有了新进展。全市拥有文物机构20个,文物藏品32608件,赵王城办公用房落成、响堂山石窟防渗加固工程进入第二阶段、磁山文化遗址建成了周边保护围墙。

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加快。截止2003年末,全市拥有广播电台1座,发射台和转播台20座,广播人口覆盖率为99.96%;电视台1座,电视发射台18座,其中1千瓦以上的有5座,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8.57%,比上年提高了0.28个百分点;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1494座。全年共在省级以上新闻单位发稿193篇(件),其中获省级以上奖励90篇(件)。“村村通”工程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卫生: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力量不断增强。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年末医院总床位19477张,执业医师8130人,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2.27张,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0.95人。

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形成。2001年,全市开始进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计划对38.7万城镇职工分步实施。2003年是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第三年,年末实际参保人数达到45.6万人,约占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76%。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建站工作已完成规划的55%,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通过验收。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整合,15家大型综合医院与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了定点协作关系,形成双向转诊关系。

体育:2003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330万人。全年组织115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河北省各项比赛,共获得金牌37枚、银牌86枚和铜牌152枚。全年共向省级以上优秀队输送8人,省体校10人,中国足校3人,各大专院校30人。

六、人口、就业、人民生活

人口:人口总量得到控制,常住人口缓慢增长。全市年末总人口857.1万人,比上年增加7.2万人,增长0.8%。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97‰,比上年增加1个千分点;死亡率4.14‰,比上年下降0.19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6.83‰,比上年增加1.19个千分点。

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市积极开辟就业渠道,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3年末,全市净增就业岗位40800个,新增就业61800人,通过再就业援助、政策扶持和多渠道分流安置,有2410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安置“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5548人。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984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控制在省控制指标4.5%以内。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逐步得到巩固。

居民收入:全年城市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42元,比上年增长10.1%;人均消费性支出5132元,增长2.9%;市区居民恩格尔系数36.9%。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9819元,增长8.8%。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900元,增长5.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381元,增长9.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8%。

居民住房:2003年,全市住宅竣工面积631.3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竣工38.1万平方米。城市市区居民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2.3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住房面积27.6平方米。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统计年快报数。

2、本公报中增加值、产值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