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城镇居民收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因灾减少。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42.6元,比上年增长6%,剔除城市消费价格上升因素,实际增长5.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493元,比上年增长6.9%。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72.62元,比上年下降4.6%,剔除价格下降因素,实际下降1.2%,其中农民从农业生产得到的收入758.74元,比上年下降18.9%;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047.18元,下降0.9%。 城乡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新建住宅824万平方米;农村新建住宅760万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9.64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年末96%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签定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全省有323万城镇企业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75万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得到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