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9 普洱市统计局

人口增长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5.8‰,死亡率为6.9‰,自然增长率为8.9‰。年末总人口为253.03万人。

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的优质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建立和完善了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试点工作开展顺利。全区已婚育妇女440944人,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380551人,综合节育率为86.3%,长效避孕率为81.3%。计划生育率为97.8%,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全年环境污染治理投入资金6780.5万元,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65%,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20.79%,比上年提高2.91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

十一、人民生活及社会保险福利事业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区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为12.55万人,比上年下降3.7%;全年共发放职工工资13.60亿元,增长1.8%;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707元,比上年增长5.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90元,比上年增长4.8%。农民人均纯收入1290元,比上年增长5.0%。

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得到加强。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为130947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为59934人,享受社会养老金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为19575人,支付离退休养老金12412万元,比上年增长3.1%。全年共有1524个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75069人,收缴资金1058.72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人数为3472人,发放金额为680.89万元。全年有5552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全区有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63个,拥有床位1310张,共收养散居孤老残幼676人;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救济的达46.3万人次,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884.6万元。

注:1.从2004年起,GDP的中文译名全国仍为“国内生产总值”,各省改为“××省生产总值”,各地区改为“××地区生产总值”,各县改为“××县生产总值”。

2.原提供使用的预计(快报)指标中与本公报有出入的以本公报为准。最终结果以《2003年统计年鉴》公布为准。

3.部份指标由于统计口径调整变动,请注意对比使用。

4.本公报相关内容咨询电话:212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