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7 河池市统计局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市总人口为379.51万人,比上年增长0.24%。其中:城镇人口83.72万人,占总人口的22.06%;乡村人口295.79万人,占总人口的77.94%。少数民族人口318.26万人,占总人口的83.86%。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95.46万人,占51.50%;女性人口184.06万人,占48.50%。全年全市出生人口33963人,人口出生率为8.94‰;死亡人口17695人,死亡率为4.66‰;全年净增人口1624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28‰,比上年下降1个千分点。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0068元,人均增加2182元,增长27.67%;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270元,人均增加1515元,增长17.3%。农民人均纯收入1419元,人均增加35元,比上年增长2.5%;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447元,与上年持平,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53.57%。2002年末,农村贫困和低收入人口为177.59万人,比上年减少7万人。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全年城镇居民竣工住宅面积123.0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87%,农村居民竣工住宅面积137.9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1.91%。

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25100人,比上年下降0.16%;领取失业保障金人数2100人,比上年增长5.11%;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2025人,比上年增长1.07%;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9456人,比上年增长11.54%;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8445人,比上年增长14.68%。全年全市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8087人。拥有各类福利院床位1461张,福利院收养人数894人。

注: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