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居民收入基本稳定。据抽样调查,全年市区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7222元,比上年增加17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12元,比上年增加471元。 劳动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发展到99家,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5557人。年末全市职工43.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3万人。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12.91万人,减少0.9万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48.41万人,增加2.35万人。 乡村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4.8万人,增加0.11万人。年末城镇实有失业人员7269人,失业率为1.8%。职工工资水平基本平稳。全年城镇职工工资总额28.76亿元,比上年增长4.3%;职工平均工资6889元,比上年增加173元。 城乡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65.13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97.84万平方米。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市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2001张,比上年增长18.4%;收养882人,增长18.5%。全年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救济的达5.49万人。全市乡镇逐步建立起农村社会保险网络,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 环保工作得到加强。年末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共有253人,各级环境监测站5个。年末建成烟尘控制区2个,自然保护区5个。全年完成限期治理项目13个,总投资额800万元。 注: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总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