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5 郴州市统计局

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全年保费收入6.76亿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5.34亿元,增长2.0%;财产险保费收入1.42亿元,增长27.5%。各项赔款与给付支出1.1亿元,增长38.8%,其中:人身险业务赔款和给付支出0.23亿元,增长22.5%;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0.88亿元,增长43.8%。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事业继续发展。全市财政共安排科技三项费用0.4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达1.8%,提高0.55个百分点;128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达1亿元,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达2.5%,提高0.5百分点。全市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发展到128家,完成产值41亿元,分别增长24.3%和43.2%。其中:产值过5000万元企业22家,过亿元企业12家。5户企业、16个高新技术产品通过省科技厅认定。全年完成专利注册申请230件,实施194件。全市签订技术合同6962项,合同成交金额2.8亿元。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市“普九”成果进一步巩固提高。小学在校生29.7万人,入学率100%,辍学率0.28%;初中在校生28.6万人,入学率98.28%,辍学率1.71%。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继续扩大。高中在校生11万人,其中:普通高中7.5万人,增加1万人;职业高中(中专)3.5万人,增加0.9万人。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幼儿园已达260所,在园幼儿从4.5万人增加到5万人。民办教育和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全市民办学校发展到332所,在校学生8万人;普通高考录取1.44万人,录取率为43.7%,其中本科上线0.54万人,上线率27%;全市有2.3万人参加自学考试,全年毕业733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日益繁荣。年末全市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7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1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4个,公共图书馆11个。文艺创作和演出活跃。舞蹈《湘南烽火》、《戴架》获第四届“三湘群星奖”金奖,其中《湘南烽火》还代表全省参加全国舞蹈大赛荣获金奖;湘昆剧团王荔梅等4位演员荣获第九届湖南戏剧芙蓉奖。市歌舞团和湘昆剧团全年演出182场,其中送戏下乡100场,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文物保护卓有成效。新发掘出土近千枚西晋简牍,填补了我国晋代简牍史空白。

广播电视事业继续发展。全市广播电视台(站)252座(个);电视转播发射台13座,调频转播发射台12座;有线电视入户30.4万户;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电视人口覆盖率和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92.4%、93.3%和22.4%。广播电视作品《香芋大王》、《一曲金钗品湘昆》获全国广播电视评比三等奖,其中《香芋大王》同时荣获全省广播电视评比一等奖。

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45个,其中:医院60个,门诊部7个,专科防治所(站)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2个,妇幼保健机构12个,卫生监督机构12个,卫生院236个。年末全市卫生工作人员1.6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0.6万人,注册护士0.4万人。全市卫生机构床位数1.1万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全市体育场19个,体育馆15座,田径场11个,小型运动场288个,足球场4个,游泳池10个。年内新增8处全民健身工程,为预祝中国女排夺取世界冠军而在五岭广场举行的万人垫球、签名活动成功申报了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在重大国际比赛中,获金牌3枚;获全国比赛金牌6枚,获省级比赛金牌41枚。我市代表中国队参加2004年世界中学生定向越野锦标赛,进入了世界前15名,是中国历史上的最好成绩。

十一、资源与环境保护

矿产资源勘探取得新进展。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荣获全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水资源供应稳定。全市人均水资源6811立方米;年平均降水量1477毫米,增长43.4%;年末大型水库蓄水总量49.7亿立方米。

耕地面积减少的势头趋缓。全年净减少耕地1558.6公顷,其中:生态退耕2163.6公顷,灾毁耕地22.5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95.1公顷,其他原因减少耕地0.6公顷。全年建设占用耕地349.5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072.7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环境治理取得成效。全市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1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东江湖、山河水库水质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100%。区域噪音、交通干线噪音年均等效声级均低于国家70分贝的控制标准。全市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0.5万公顷,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0.26万公顷。市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中心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22平方米。

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2.4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2.3万公顷。年末全市建有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保护区面积6.5万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为62.96%,比上年提高0.66个百分点。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市公安局统计,年末全市总人口457.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4万人,其中:市镇人口156.74万人,乡村人口300.97万人。据市计生委统计,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2.0‰;死亡率为6.67‰;自然增长率为5.33‰;计划生育率为93.5%。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部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3810元,增长13.8%。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67元,其中:工薪收入7110元,同比分别增长13.3%和8.6%。农民人平纯收入3161元,比上年增收349元,增长12.4%,自1999年以来再次以两位数增长,扭转了农民人平纯收入5年来的缓慢增幅。其中:因政策性减免及补贴人均增收34元;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民工工资兑现情况好转使人均外出打工收入增收约96元;家庭生产经营活动人均直接增收约237元;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人均直接增收约16元。

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753元,增长25.1%,剔除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12.6%。其中人均通信支出489元,增加133元;人均旅游消费246元,增加129元;人均购房和建房支出376元,增加50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4%;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16台,家用汽车1辆,家用电脑32台;移动电话141部,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95元,增长9.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0.9%;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78台,电话机48台,移动电话36台。储蓄存款增加。全市居民人均储蓄存款达到5243元,增加766元,增长17.1%。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提高到30m2和32.6m2,其中农村居民钢筋混凝土住房比重提高到51.5%,提高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