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居民消费水平继续提高。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936元,增长11.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2%;其中食品支出2789元,增长15.97%;衣着805元,增长31.75%;交通及通信支出688元,增长29.1%;居住支出603元,增长9.24%。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0.21%。平均每百户拥有轿车、家用电脑等耐用消费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17元,增长10.61%,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50%,下降2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电话、手机等耐用消费品数量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61.1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0%,其中职工44.56万人,增长12%;离退休人员16.58万人,增长5.5%,社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参加失业保险42.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3%;参加医保人数46.26万人,增长9.0%。领取失业保险人数8.52万人,增加61.97%。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12.18万人,增长1.7%。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社区综合服务事业等都有较快发展。 注:①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②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③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前年度按衡阳市市区居民调查统计,本年度包括县城区居民调查。 ④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06年常住人口数为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断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