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5 长沙市统计局

保险事业快速发展。全年全市保险机构保费收入35.52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财产险收入9.78亿元,增长14.3%;寿险收入21.20亿元,增长21.6%,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收入4.54亿元,增长24.5%。赔付费9.69亿元,增长24.9%,其中财产险赔付6.18亿元,增长19.2%;寿险赔付 2.18亿元,增长45.6%,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赔付1.33亿元,增长24.0%。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年末全市拥有科学研究开发机构82个。全年全市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238项,远大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中联重科被纳入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试点,长沙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迈入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行列。专利申请0.47万件,比上年增长18.12%;授权专利0.31万件,增长102.07%;签订技术合同2200项,成交金额24.58亿元,增长45.10%。

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全市共有普通高校45所;普通高中96所;初中学校226所;普通小学1217所。全市普通高校在校学生41.81万人,比上年增长6.02%;在读研究生3.32万人,增长17.21%;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4.80万人,增长2.67%;普通初中在校学生15.91万人,下降20.85%;普通小学在校学生36.61万人,增长8.10%;幼儿园在园幼儿8.92万人,下降0.39%。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升初中入学率10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秋季免杂费入学达28.95万人,农村学校饮水改造209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实行“一费制”全免的人数达20.70万人次,做到了应免尽免。

十、 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艺术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拥有艺术表演团体12个,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12个,博物馆14个,档案馆14个,已开放各类档案116.59万卷(件),比上年增长9.33%。广播电视事业保持较高发展水平,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7.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8.0%,提高0.1个百分点;有线电视用户达51.80万户。

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全市拥有卫生机构1557个,比上年增加38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52个,减少8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2个,与上年持平;妇幼保健机构11个,与上年持平。卫生技术人员3.12万人,增加0.23万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27万人,增加0.06万人;注册护士1.05万人,增加0.08万人。卫生机构床位2.88万张,增加0.14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2.72万张,增加0.17万张。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3.71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4.60张。

体育事业取得新进展。全年全市举办县以上运动会64次。年末拥有体育运动学校80个,公共体育场馆319个,等级运动员发展人数为260人,等级裁判员发展人数为50人。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年末全市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5181.48公顷,比上年增加462.18公顷,增长9.8%,其中公共绿地面积达1589.86公顷,增加209.26公顷,增长15.2%。建成区绿地率达33.87%。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9.27%,成为中部地区首个、全国第三个“国家森林城市”。全市拥有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6个,自然保护区1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93万公顷。建成烟尘控制区26个,烟尘控制区面积206.8平方公里。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24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146.0平方公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地表水满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达100%。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数量平稳增长。年末常住总人口646.5万人,比上年增长1.13%。户籍总人口631.00万人,增长1.62%。人口出生率为11.13‰,死亡率为6.93‰,自然增长率为4.20‰。城市化率为56.50%。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居民消费结构继续升级。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24元,比上年增加1490元,增长12.0%,剔除物价因素,城市居民收入实际增长10.8%。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城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8915元,增长10.9%;经营净收入1151元,增长3.8%;转移性收入3557元,增长18.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0元,增加1020元,增长10.6%;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3512元,增长11.9%。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6%,下降0.8个百分点。在城市居民消费分类中,食品消费增长7.8%;衣着消费增长8.9%;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增长9.1%;医疗保健消费增长10.0%;交通和通讯消费增长15.6%;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增长6.5%;居住消费增长27.9%;杂项商品和服务消费增长7.3%。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6.3辆,家用电脑56.5台,使用互联网42.0条,分别比上年增加2.0辆、8.0台和10.8条。人均居住面积28.29平方米,增加0.61平方米。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38元,增加703元,增长14.85%,增幅提升1.5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5653元,增长15.18%,其中工资性收入2657元,增长27.62%。全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74元,增长9.79%,在消费分类中增长最快的是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和交通、通讯消费支出,分别增长59.91%和24.1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0%,下降2.6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95辆,家用电脑8.40台,移动电话机161台,分别比上年增加0.95辆、0.40台和50台。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3.4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00平方米。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继续高于城市居民增长速度,领先幅度为2.85个百分点,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继续扩大,2006年由上年的7699元扩大为8486元。

社会福利、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年末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等115所。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0.61万人。改扩建敬老院28所,新增集中供养五保户1500人。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50.09万平房方米,廉租房建设完成1.36万平方米。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248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84个。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420万元;接受社会捐赠3421.44万元,比上年增长42.63%。全市财政完成预算安排“低保”资金8769万元。全年全市参加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下同)失业保险人数达56.74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5.00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达69.61万人,增长6.54%,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为100%;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达91.03万人,增长11.55%。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0.12万人(城镇加农村)。全市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8294人,符合省定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金发放1164人,全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150635人,放弃再生育奖励费发放1030户,发放到位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