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2 烟台市统计局

十、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全市6所普通高等院校,招生2.74万人,在校生规模继续扩大,达到7.9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77所,招生3.87万人,在校生9.95万人;普通高中64所,招生4.61万人,在校生11.24万人;普通初中318所,招生7.38万人,在校生38.11万人;小学1130所,招生6.49万人,在校生34.41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91%,小学升初中升学率为100%,初中升高中段升学率为86.7%,其中初中升普通高中升学率为41.38%。

文化广电事业继续发展。至年末,全市拥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2个,艺术表演场所8个,公共图书馆14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3个,博物馆8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7个。全年共出版各类报纸11832.5万份、计162519.27千印张,期刊139.2万册、计6352.2千印张。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广播电台1座,对国内广播节目10套,广播人口覆盖率96.3%。地市级电视台1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12座,节目10套,电视人口覆盖率95.1%。

卫生保健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289所(不包括诊所),拥有床位1.72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52万人,其中医生1.01万人。

体育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夺得世界冠军6个,亚洲冠军6个,全国冠军25个,省内比赛冠军40多个,破14项世界纪录。尤其是在全国第五届城市运动会上我市战绩非凡,共派出68名运动员参加9个大项比赛,夺得10枚金牌,平3项世界记录,名列全国79个参赛城市的11位,居36个参赛地级市之首,创造我市参加城运会的最好成绩。全年共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在体育公园建成省级全民健身中心,全市体育单项协会已经发展到21个。

十一、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

2003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126.75亿千瓦时,增长16.3%,其中工业用电94.26亿千瓦时,增长18.7%;居民生活用电14.78亿千瓦时,增长7.2%。

环境卫生治理取得新成果。全年生活和建筑垃圾清运及时率达到99%以上;各类公厕和垃圾容器的保洁率达到100%,累计更换垃圾箱(桶)1450多个,建设移动免冲公厕3座,完成38座固定公厕的升级改造。投资2300多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站并投入使用,铺建了15公里垃圾渗沥液排放专用管道,堆肥池也完成建设,有效地解决了垃圾处理场二次污染渗沥液异味问题。

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空气环境质量:2003年市区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符合国家一、二级标准,降水PH年均值为7.25,降酸雨4次,酸雨频率为7.84%;八市、县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符合二级标准(龙口除外)。水环境质量:全市主要水库除总氮值外年均值均符合地表水III类标准,主要河流基本满足各自功能区的要求,除大沽夹河福山水闸下断面氨氮值超标,辛安河和黄水河水质最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近岸海域水质以一类、二类海水为主,100%的测点达到近岸海域功能区要求。声环境质量: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为69.9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为54.3分贝,均与2002年基本持平。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重点项目投入成倍增长。全年中心市区启动重点工程14项,总投资30多亿元,当年完成16亿元,是“九五”时期的3倍多。市区居民住宅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完成4000户,煤气管道新增用户6500户。重点加强城市主要干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对环山路进行了重点整治和全面改造;对21条主要干道进行了拉网维修;对城区道路和街巷路灯进行了大规模的更新改造,市区好灯率、亮灯率分别达到90%和96%以上,重要路段亮灯率达到了100%。在城市绿化上,进行了滨海路、机场路、迎宾广场等10多项大的绿化建设改造工程以及小型绿地建设、社区绿化整治等20余项绿化工程。

十二、价格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0.5%。分商品类别看,对价格总水平影响最大的食品类价格比上年上升3.6%,烟酒及用品上涨1.8%,居住上涨2.4%,衣着类下降3.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下降1.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下降0.1%,交通及通讯工具下降1.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下降1.2%。

工业品价格总水平上升。全年工业品出厂价格上升1.76%,其中轻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上升0.81%,重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上升3.03%;生产资料出厂价格上升2.16%,生活资料出厂价格上升1.05%。企业原材料购进价格上升6.17%。

房地产价格上升。全年房屋销售价格比上年上升2.2%,其中商品房销售价格上升2.3%。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4%,土地交易价格上升1.01%。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口出现负增长。年末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户数为222.99万户,人口为645.82万人,比去年下降0.1%,其中非农业人口219.99万人,增长0.8%。市区人口达到170.83万人,增长1.4%,其中非农业人口96.84万人,下降2.4%。全市全年出生人口3.70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72‰,下降1.98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6.79‰,下降0.1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7‰。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785元,增长10.3%,其中工薪收入9382元,增长11.4%。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479元,增长4.3%。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719元,增长7.1%;衣着消费支出1079元,下降4.6%;设备用品服务支出376元,增长5.2%;医疗保健支出595元,增长17.2%;交通通讯支出678元,增长21.7%;娱乐文教服务支出1099.79元,下降10.9%;居住消费支出634元,增长17.1%;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98元,下降2.4%。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15.22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辆、摩托车24辆、影碟机46台、空调器38台、微波炉57台、电脑35台、移动电话112部。

农民生活逐步改善。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20元,增长7.7%。生活消费支出2494元,增长5.9%。其中,食品消费支出923.30元,下降1.02%;衣着消费支出204.44元,下降8.92%;居住消费支出451.79元,下降61.13%;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95.26元,下降13.87%;医疗保健支出190.12元,增长14.69%;交通通讯消费支出243.05元,增长44.74%;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337.65元,增长44.86%;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48.52元,下降1.3%。全市农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6.2平方米,增长4.1%。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0.69辆、摩托车49.74辆、影碟机23.76台、空调机3.09台、微波炉1.97台、家用计算机7.80台、移动电话25.56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