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年末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641.8万人,缴纳养老保险金149.7亿元,收缴率达到97.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5.9万人,交纳养老保险金59.8亿元,收缴率为98.8%,年末离退休人员42.2万人,全年支付离退休金58.8亿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89.9万人,基金积累38.5亿元,领取养老保险金人数30.4万人,累计发放1.85亿元。 失业保险作用增强。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1万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达到42.8万人,失业保险金支出14亿元,失业保险已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主要保障形式。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至年末,全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突破600万人。以基本医疗制度为主、各类补充保障措施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人数278.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人数323.2万人。 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年末全省县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为765.0万人,比上年减少5.5万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362元,增长13.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9.7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6%。劳动保障部门开办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826家,社会开办的中介机构383家。全年通过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的达到142万多人次,实现就业74万多人。全年共有2.3万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为31%。 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能力提高。全面实施了工资指导线制度,扩大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覆盖范围,全省8个城市发布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260-370元提高到290-410元。400多户企业实行了年薪制。 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工作成绩显著。社会救助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人数为93.8万人,比上年增长24.2%。其中:城镇57.1万人,比上年增长34%;农村36.7万人,比上年增长11.6%。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含敬老院)3106个,床位11.6万张,比上年增加0.3万张,收养9.6万人。社会福利企业2455个,安置残疾人员5.2万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至2002年末,全省共17个地级市,31个县级市,48个市辖区,60个县,372个街道办事处,294个乡,1253个镇,8个区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