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68元,比上年增长14.0%;人均消费支出8504元,增长0.2%。农民人均纯收入4722元,比上年增长6.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68元,增长8.7%。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年末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为18.31平方米,其中居住单元式配套住宅的家庭占91.4%;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40.13平方米。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等绝对数指标和劳动生产率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