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农民收入因灾减少。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867元,增长24.5%。据抽样调查,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0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4%;人均消费性支出4525元,增长6.7%。受特大洪涝灾害和“非典”影响,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180元,下降5.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22元,增长3.0%。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据抽样调查,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5.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年有1.6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再就业。“两个确保”、“一个低保”得到巩固完善。全年有18.7万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4.4万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27万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机构及时发放了失业保险金1814.5万元,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5亿元。年末全市共有10.4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和应保尽保。全年发放低保资金6011万元,增长14.8%。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市有各类社会福利院47个,床位1682张。城市(镇)社会服务网络建设也有较大进展,已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3处,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175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493万元。 我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注:1、公报中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