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07 绍兴市统计局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据市公安人口年报统计,2003年全市人口出生率8.64‰,死亡率7.10‰;人口自然增长率1.54‰,比上年下降1.15个千分点。年末全市户籍人口433.84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19.76万人,女性人口214.08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7%和49.3%;全市非农业人口103万人,占总人口的23.7%,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年末全市暂住人口(暂住一个月以上)55.47万人,增长21.6%。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根据抽样调查,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52元,比上年增长12.0%;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43元,比上年增长8.0%。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4.9%、39.9%,分别比上年下降2.2和2.0个百分点。

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年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拥有住房使用面积25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6.9%;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57.50平方米,增长7.6%。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有新突破。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其中市区为3.9%。全市建立1.1亿元规模的促进再就业资金,全市城镇净增就业岗位5.5万个;全市共开发社区就业岗位6756个;全市组织较大规模的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28次。全年求职登记27.02万人,介绍成功16.8万人次。市区在全省率先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培训制度,率先启动“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按城镇口径统计,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7.71万人(含机关、事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5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6.8万人,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1.8万人,女工生育保险参保职工14.66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46万人。推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人数达到8.91万人,参保率达到82%以上;全市共参保12.2万多人,总参保人数占全省一半以上。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推进。到年末,全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8857人,其中城镇5719人,农村33138人;全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2419.33万元,其中城镇1026.15万元,农村1393.18万元。年末全市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49个,床位6576张,年末在院人数3645人,床位数和在院人数均比2002年增长近六成。全年优待优抚对象13544户,其中优待军属5720户;优待总金额2938万元。年末共有社区服务中心68个,当年新成立21个;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003个,其中新建549个。全年接受社会捐赠款3990万元,受益15.23万人次;全年发行福利彩票2577万元,支助福利项目54个;全市375家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2.19万人,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5.58亿元。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今后均以《绍兴统计年鉴》数为准。

2、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04年开始,“绍兴市国内生产总值”改称“绍兴市生产总值”或绍兴市GDP。

3、公报中绍兴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附表2中工业产品产量的统计范围为全部国有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