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07 湖州市统计局

资源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全年造林面积536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48.3%;年末拥有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1312公顷,生态保护小区8个,面积1917公顷,湿地示范区面积1100公顷。全年水资源总量28.1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0.3%,人均水资源1094立方米;全年降雨量1203毫米。年末全市拥有水库153座,总库容2.82亿立方米,蓄水量2.27亿立方米,其中8座大中型水库蓄水量1.57亿立方米。

环境保护力度继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市已建成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10座,日处理能力25万吨,在建污水处理能力26.5万吨;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装置日处理能力达33万吨,工业废气治理装置的日处理能力达1.53亿标立方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4座,日垃圾处理量870吨。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72.2%;医疗固废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100%,成为全国首个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的示范城市。全市已有2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计,50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8家企业被评为市级绿色企业。200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330天,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7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4分贝,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64.9%。工业废水排放总量9517.51万吨,比上年减少10.9%,全市四大水系(东西苕溪水系、东部平原河网水系、长兴河网水系、湖州运河水系)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3%。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经普口径);

3、人均水平有关数据均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

5、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指年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贸易企业、年销售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贸易企业;

6、限额以上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