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03年,南京市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市已形成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相结合的多层次共同发展的格局。2003年,全市先后承办了5项次省级比赛,2次全国比赛。在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上,南京市代表团以27枚金牌、35枚银牌、28枚铜牌,总分1837分的优势获本届城运会金牌第二、总分第一的成绩。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体育运动,在校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达到96.7%,达标人数70.5万人,优秀率16.5%。 十二、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工作进展顺利。年末全市拥有各级环境监测站14个。当年投产的建设项目同时建设防治污染设施的占100%。全年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423个,总投资3.5亿元。全市建成了13个烟尘控制区,面积达337.08平方公里;建成了15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达179.4平方公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5.3亿吨,工业粉尘排放量3.9万吨。全市7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上年下降了2.5%;全市800家主要污染企业的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0%。2003年,南京市通过国家验收,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十三、价格 消费品市场价格回升。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4%(以上年同期价格为100),比上年上升1.4%。其中,除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讯工具类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6.5%、3.4%外,其它消费品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食品类上升3.4%;烟酒及用品类上升0.3%;衣着类上升1.7%;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上升4.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升0.6%;居住类上升3.3%。 2003年,工业品出厂价格为103.7%,比上年上升3.7%。 十四、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0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43万人。户籍总人口为572.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95万人。在全市户籍人口中,市区489.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41万人;两县82.4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6万人。在全市户籍人口中,非农业人口391.67万人,占全市人口数的68.4%;农业人口180.56万人,占全市人口数的31.6%。全年人口出生率5.21‰,比上年下降0.6个千分点;死亡率5.82‰,比上年上升0.71个千分点。全市计划生育率达99.61%。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年末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91.1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01万人。年末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为86.2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34万人;全市私营、个体从业人员为85.89万人,比上年增加4.73万人。全年开发就业岗位20万人次,新增就业岗位7.5万个。为解决下岗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全年创办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2250个,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上岗1.5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8%。 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13.0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5.25万人;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118.6万人;医保参保人数100.24万人。年末全市各类福利院拥有床位9841张,收养8190人;建立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170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52个。全市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10.4万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的有0.97万人。 居民生活水平继续得到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195.56元,比上年增长11.3%;人均消费支出7725元,比上年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4923元,比上年增长7.5%;人均消费支出3153.36元,比上年增长21.8%。 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继续得到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540万平方米。据抽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1.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37.08平方米。 注: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和预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南京统计年鉴》为准。 2、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