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全市共有公立卫生机构212个,拥有卫生事业人员1574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096人;医院床位7532张。农村实现初级医疗保健达标,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实行。城乡各地诊病、治病、预防和保健条件得到改善。体育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 全年参加省级竞赛4次,获奖牌15枚。在兴城举办了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全市首届全民运动会获得圆满成功;参加辽宁省首届城市足球联赛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均获得总分第三名。多种形式的体育锻炼人数不断增多,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 九、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显著改观。旧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同步发展。通过创建全国卫生城、开展“绿叶杯”竞赛和“美化亮化工程”等活动,城市绿化、美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卫生状况有了明显好转。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4.2%,率先进入全国园林先进城市行列。全市供水、供暖、交通等状况有了新的改善。平山水源工程完工,使日供水能力大大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281万平方米;京沈高速公路的开通,市内交通拥挤状况初步得到缓解,秦沈电器化铁路开工建设;实施“美化亮化”工程,使城市面貌换然一新。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全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 环境保护事业加快发展,环保意识得到强化。“以治理污染为重点,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海滨城市”的指导思想得到较好贯彻。全市共有环境保护人员379名,各级环境监测站7个,环境监测人员131人。全年用于保护环境投资1.3亿元。加强了对污水、烟气、废渣的“三废”处理,主要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水、大气环境和近海海域得到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通过小流域治理、植树造林等工程有所改观。全年完成环境污染治理36项,完成投资1049万元,环境质量明显得到改善。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社会保障 人口数量稳中有升。全市年末总人口266.2万人,比上年增长3.5‰;人口出生率为8.8‰,上升0.5个千分点;死亡率为5.1‰,下降0.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3.8‰,上升0.7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99.5%。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955元,扣除物价指数,比上年实际增长2.1%;职工(含离岗)平均工资5729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0.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837元,比上年实际下降17.2%。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养老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三条保障线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机制逐步确立。全年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0.3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养老、工伤保险覆盖率为91%参加离退休社会统筹人数6.0万人,比上年增长8.7%。全年向2.3万下岗职工发放生活费40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