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01 临汾市统计局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全市人口出生率13.04‰,死亡率6.08‰,自然增长率6.96‰。2005年末,全市常驻人口412.05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2.85万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42.79万人,乡村人口269.26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34.65%。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加。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52元,增长14.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962元,增长13.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481元,增长11.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326元,增长11.7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45.68元,增长11.36%。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4%,比上年降低1.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3.22%,比上年降低2.83个百分点。与“九五”末相比,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3694元,增长88.8%,年均增长13.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131元,增长51.5%,年均增长8.7%。

城乡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3.53平方米(城镇居民生活抽样调查数),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7.92平方米(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年末全市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32个,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6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26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768.3万元。到年末,全市已有27.3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18.35万城镇企业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8.35万名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全年全市为3151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足额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28万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达到9.5万人。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据国土资源局统计,全年全市各类建设占用耕地2956亩,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3855亩。占补相抵增加耕地842亩,实现了当年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全年全市共完成造林面积20.36万亩,其中营造防护林17.55万亩,营造经济林1.79万亩;幼林抚育面积41.2万亩。2005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26.3%。永和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省环保局预验收,安泽、侯马积极开展生态县前期工作,吉县、隰县全国生态示范区规划编制完成,大宁县申报了国家级生态示范试点,侯马市新田乡申报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省环保局验收。

市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比上年下降16.0%、20.51%、1.8%,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187天,比上年增加63天。10个县空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年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7万吨,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新增煤气居民用户7000余户,汽车尾气监测车辆2129辆,改装双燃料汽车30辆。全年全市新增绿化面积43万平方米,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3.5%。

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6.9%,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1.4%;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93人,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88人;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比上年下降22.2%,死亡人数下降0.8%。

注:按国家统计制度方法规定,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