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效果明显。全市完成6家燃煤电厂13个机组的脱硫改造,建成5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在26家重点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16家企业新上了26个企业污染物减排项目,拆除市区集中供热区内39台燃煤锅炉,对供热管网外20台燃煤锅炉进行了更换、32台锅炉进行了除尘改造。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8天,比上年增加了18天。 2008年我市万元GDP能耗下降7.92%,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61%。煤炭采选业比上年下降5.37%;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15.4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下降3.96%;电力行业下降9.2%。万元GDP电耗2301.43千瓦时,下降12.77%。2008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比上年下降0.48,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13.59%,化学需氧量下降了9.23%。 安全生产成效明显。2008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39起,比上年下降21.40%;死亡149人,上升7.19%。其中: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284起,下降29.35%。死亡132人,上升5.60%。受伤356人,下降35.15%。直接经济损失225.5万元,上升20.27%;矿山企业发生事故4起,下降55.56%。死亡11人,下降8.33%;建筑行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起,与去年持平。死亡1人,下降50%;地面工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发生火灾事故347起,下降13.68%,无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3.49万元,下降10.62%;铁路系统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 说明:1.本公报发表的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专业采用进度数据; 2.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6.实施在地统计改革后,朔城区与平鲁区经济总量数据与历史数据不再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