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乐清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8 温州市乐清市统计局

十、环境保护

全面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加快创建环保模范城市。2005年环保系统以贯彻实施《乐清生态市建设规划》为主线,以生态115工程为绿色千村行动为抓手,使各项环保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四都乡率先成为温州首个“全国环境优美乡”。全年征收排污费824万元,共受理环境投诉案件1586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达100%;狠抓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芙蓉钻头行、柳市废旧线缆禁烧污染、电镀行业污染得到整顿。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616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9.6%。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共审批建设项目395个,验收建设项目87个,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32个,调整不符合环保选址项目15个。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05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6267元(含私营以上),比上年增长5.85%,其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3494元,增长5.66%;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2407元,增长17.6%,机关工作人员平均工资39177元,增长14.26%。据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调查表明,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26元,比去年增长13.7%;人均消费支出为12666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人均食品支出3566元,比上年增长10.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388元,比上年增长11.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1%。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汽车3.3辆、家用电脑106台。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摩托车46辆,电视机117台。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年城镇私人竣工房屋价值

6.27亿元,农户(包括个体户)竣工房屋价值5.10亿元。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1.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3.1平方米。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加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2005年全市共有低保对象12513人,其中居民低保403人,村民低保12110人,年发放低保金632.7万元。对2794人定期定量救济对象加强管理,年发放补助金425.6万元。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784名,集中供养率82%,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100%,并投入600万元建设资金对敬老院进行改造和基础设施完善。正式成立乐清市慈善总会,进一步完善了慈善机构,大大提高了我市的社会救助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增添新生力量。

社会保险事业不断发展。2005年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47911人,其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20366人,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达27545人。2005年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0843人。同时稳步实施工伤、生育、失业保险,2005年我市共有6796家参保单位87777人参加了工伤保险,13808人参加了生育保险,48104人参加了失业保险。

十二、人口

2005年,我市人口增长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年末总户数365106户,总人口1169668人,其中农业人口1050863人,出生人口15060人(其中当年出生为9685人),出生率为12.9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06‰。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按公安数据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