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沙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5 长沙市长沙县统计局

十、城市建设

经过十年的艰辛努力,新县城规划区达到60平方公里,已建成区22平方公里。已建成建成公园2个、供水公司1个、污水处理中心1个、固体废弃物处置场1个、市政道路总长度82.9公里,人行道83.97万平方米。县城自来水供水综合生产能力为18万吨/日;污水净化处理能力为8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公共交通运营车辆612台。新建了一批绿地广场和游园绿地,城市绿化覆盖率4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3平方米。1998年以来,先后荣获“湖南省文明县城”、“湖南省卫生县城”、“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国家卫生镇”、“湖南省园林县城”、“全国环境优美镇”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殊荣。

注释: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增加值为现价,除注明外,增加值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数据根据经济普查结果作了相应衔接。

4.人口数为县公安局户籍年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