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宁海县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3 宁波市宁海县统计局

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城区环境进一步改善。烟尘防治和抑制违法排污工作进展顺利,限期淘汰了25家浴室、饭店烧燃煤锅炉,一律改用清洁能源。并对位于我县境内同三线高速公路和甬临线公路两侧超标排放污染的企业进行了烟尘专项整治,凫溪流域污染治理取得实质性效果。全年工业废水排放总量433.24万吨,工业废水处理达标量421.54万吨,生活垃圾清运量7.4万吨,大气环境质量常年Ⅱ级,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3.3平方公里。

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总人口58427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6135人,占总人口的11.3%;乡村人口518141人,占88.7%。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305827人,女性人口278449人。

人口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全年出生人口5462人,出生率9.3‰,死亡人口3137人,死亡率5.4‰,自然增加人口2325人,自然增长率4.0‰。计划生育符合率97.50%,晚婚率68.36%。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县职工工资总额4.11亿元,比上年增长23.3%,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18735元,比上年增加4809元,增长34.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32元,比上年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1.2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20平方米,城乡居民人均储蓄3926元,比上年增长16.9%。农村居民家庭各类高档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3.2万名职工参加了养老和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96%以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人数64205人。劳动市场健康发展,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1087家用人单位落实了劳动合同制度。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县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18所、床位504张,共收养410人。全县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救济的达1.8万人次,共享受福利救济金350万元,全县福利企业38家,安置残废人521人。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工、农业总产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