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3-17 玉溪市华宁县统计局

旅游:以泉、桔、陶、湖为重点,努力打造“中国泉乡”品牌。为度假村等涉旅企业举办各种培训,切实提升旅游基础。全年共接待游客25.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0.1%,实现旅游收入9234.8万元,比上年增长34.5%。

十一、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物质和精神需求进一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职工工资大幅增加:年末在岗职工9874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0715万元,比上年增加4372万元,增长26.8%。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379元,比上年增加1220元,增长6.4%。

县城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据50户县城居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县城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13215元,比上年增加1952元,增长17.3%。人均可支配收入10973元,比上年增加1761元,增长19.1%。人均家庭总支出13805元,比上年增加619元,增长4.7%。人均消费性支出7969元,比上年增加382元,增长5.0%。在消费支出中,食品2967元,占消费支出的37.2%;衣着1220元,占15.3%;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297元,占3.7%;医疗保健580元,占7.3%;交通和通讯1292元,占16.2%;教育文化娱乐服务922元,占11.6%;居住493元,占6.2%;其他商品和服务198元,占2.5%。县城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28平方米,现有住房价值按市场价计算89300元/户。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56部、移动电话184部,家用电脑54台,其中,接入互联网32台,家用汽车12辆,洗衣机106台,电冰箱96台,彩色电视机124台。

农民收入继续增加: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农业丰产增收,加之劳务收入大幅增加和对农民转移支付额度加大,农民收入继续增加。据农村60户农民家庭住户抽样调查显示,农民人均总收入5497元,比上年增加703元,增长14.7%。人均纯收入3725元,比上年增加450元,增长13.7%。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87元,比上年增加281元,增长10.0%,其中:食品1647元,占53.4%;衣着197元,占6.4%;居住265元,占8.6%;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304元,占9.8%;医疗保健248元,占8.0%;家庭设备用品107元,占3.5%;交通、通讯287元,占9.3%;其他商品和服务33元,占1.1%。年末农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32.53平方米,住房价值8021元,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2274元。每百户拥有:洗衣机58台,电冰箱13台,摩托车38辆,电话机32部,移动电话107部,彩色电视机97部,黑白电视机12部,影碟机45台。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略有下降:由于居民理财观念转变,部份储蓄转向房产和证券投资,储蓄下降。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9879万元,比上年减少5700万元,下降5.4%。人均储蓄存款4626元,比上年减少309元,下降6.0%。

十二、社会保障、就业和社会福利

养老保险事业不断发展:全县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单位2519个,其中:企业2269个(含个体企业2203个),机关事业单位250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9979人,离退休人员2876人。收缴基本养老金6053万元,全年支付养老保险金5936万元。农村养老保险投保15010人,缴纳养老保险金128.1万元,按月享受养老金656人,养老保险金支出13.6万元。

社会医疗保险事业逐步完善: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单位339个,其中:企业119个,机关事业220个,参加保险人员11506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1000万元,支出789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812万元,支出703万元。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287个,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12个,企业75个。参保职工8913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5218人,企业3695人。收缴保险金85万元,支付保险金52万元。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268个,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12个,企业56个。参保职工7605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5218人,企业2387人。收缴保险金83万元,支付保险金38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体推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人口153712人,占农村总人口的83.1%。筹集资金762.35万元,其中:个人缴纳153.71万元,中央财政补助301.22万元,省财政补助76.86万元,市财政补助115.28万元,县财政补助115.28万元。全年共补偿96149人次,其中:门诊86103人次;住院10046人次。补偿金额470.64万元,其中:门诊93.32万元;住院377.32万元。

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265个,参加保险的职工9312人,支付失业保险金34万元。全年共开发就业岗位2264个,发生失业职工15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输出或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565人,其中,省外596人,县外省内1424人,县内就地转移1545人。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县享受定期补助优抚对象总人数1022人,优抚金总额186.5万元。集体办敬老院5个,床位158张,收养67人。社会困难救济5040人次,发放救济金55.3万元。全县纳入低保16218人,比上年增加10781人,其中:城镇居民3361人;农村居民12857人。发放低保金846.44万元,比上年增加432.42万元,其中:城镇居民422.52万元;农村居民423.92万元。

十三、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

扶贫开发取得实效:全年投入资金614.8万元(含群众投工投劳折价),实施扶贫开发31项,受益面达31个自然村、1987户、7349人。共完成:土地整治(坡改梯)200亩;人畜饮水工程12件,架设输水钢管16.2公里,建蓄水池470立方米;排灌工程1件,修筑沟渠1.4公理;架设供电线路2.2公里,安装变压器2台;修缮村组间道路2.1公里,村庄道路硬化30件、50621平方米;建设科技文化室29所、4705平方米;建设公厕28座、651平方米;启动异地搬迁开发项目2个;改厩25间,饲养杂交仔猪120头;冬早蔬菜种植2567亩,其他作物种植1745亩。

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全年共投入资金6444万元,其中:水利工程建设投入2885万元;退耕还林投入702万元;三配套沼气池投入150万元,建成500口;乡村公路路面硬化投入316万元;农村村内道路硬化投入1882万元。村容村貌得到很大改观,共清理垃圾1241.5吨、清理路障124处、建垃圾池48个、建公厕34个、建科技文化活动室42个、村庄街道硬化89757.8平方米、植树11704株、绿化887平方米、安装路灯51盏。举办培训478期,培训干部4531人次,培训群众51267人次。

十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立刑事案件520起,侦破452起,破案率86.9%。受理治安案件633起,查处615起,查处率97.2%。在册吸毒人员从上年的110人减少到106人。信访总量1361件次,比上年减少157件次,下降10.3%,办理1301件次,办结率达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