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通城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2 咸宁市通城县统计局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县共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各1个。有艺术表演团体6个,其中:民间5个。全年组织文艺活动12次,艺术表演团体演出375场。公共图书馆藏书60000册。全县共有新华书店(含私营书店)36个,文化站1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拍打舞”被列入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体育事业再创佳绩。全县拥有体育馆1个,门球场9个。全年共组织体育活动比赛23次,参赛活动人数达10万人次。成功举办了湘鄂赣三省九县老年人运动会。在体育活动比赛中,排球比赛在省级获第一名,篮球比赛在市获第一名,乒乓球比赛在市获第二名。

广播电视事业继续发展。全县广播覆盖率达70%,电视覆盖率达95%。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卫生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县拥有卫生机构数18个,其中医院2个,卫生院11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656张,其中:医院495张,卫生院161张。全县拥有卫生工作人员191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08人。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735人,注册护士432人,卫生防疫人员156人。县人民医院在全市率先通过二级优秀评审,并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

十、人口与就业

人口自然增长率仍在控制目标之内。年末全县总人口477048人,其中:男248372人,女228676人,年末总户数136335户。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391022人。年内出生人口4597人,死亡人口1795人,人口出生率10.0‰,计划生育率92.26%,人口自然增长率5.92‰。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县年末从业人员20.53万人,比上年增加了5000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7.46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59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8.48万人。当年新增就业岗位6310个。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625人,比上年减少3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县职工人均货币工资11421元,比上年增长21.5%,其中:在岗职工13048元,比上年增长20.3%,离岗职工3836元,比上年增长25.9%。农村居民人纯收入3772元,比上年增长16.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4.4平方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8518元,比上年增长18.7%。

社会保障事业得到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健全了养老、失业、城镇居民低保“三条保障线”制度。稳妥地实施了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239人,比上年增长5.64%,其中:企业职工13110人,比上年增长3.8%,机关事业职工4129人,比上年增长11.93%。全县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2287人,比上年增长8.53%。全县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22365人,比上年增长13.37%,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发放保险金额3891万元,比上年增长25.6%,其中:企业保险发放2703万元,比上年增长20.78%,机关事业保险发放1188万元,比上年增长38.14%。领取失业保险的人数497人,比上年减少297人,当年支付失业保险121万元,比上年减少22.39%。医疗保险当年支付1292.5万元,比上年增加239.5万元,增长22.7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镇有3881户,10192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户数和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33户、705人。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74万元。农村居民有3262户,10367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支出32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749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达52.7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新进展,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达3153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