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辉县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1 新乡市辉县市统计局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总人口8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0.3万人,非农业人口19.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8300人,出生率为10.44‰;死亡人口4200人,死亡率为5.25‰;自然增长率为5.19‰。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53元,比上年增长25.1%,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8.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736元,增长17.6%,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1.6%。农民人均纯收入4384元,比上年增长19.9%,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3.8%;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20元,增长19.3%,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3.2%。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3.1%和36.3%。全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777元,同比增长20.3%。

年末参加医疗保险人数49474人,比上年末增加4382人,增长9%;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34519人,比上年末增加8101人,其中参保职工28454人,比上年增加6778人,同比增长31.3%;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人数65.6万人,增长16.9%,参合率达到99.4%,同比提高14.7个百分点。

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金1895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71541人;发放农村低保金680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8894人;城乡医疗救助27860人。

全年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18个,拥有床位690张,收养各类人员542人。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年末实有耕地总资源60330公顷,其中常用耕地面积54406公顷,比上年增加373公顷。全市可开发利用水资源30298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379立方米,大中型水库蓄水量9482万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15328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3%,其中,生活用水5863万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工业用水190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9.3%;农业用水1283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4.3%。

全市已发现矿种19种,查明资源储量矿种5种,其中,非金属矿产3种,水气矿产2种。

全市森林面积40933公顷,国家自然保护区13000公顷,森林公园1个;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60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530公顷,幼林抚育面积16000公顷,成林抚育面积11000公顷,当年育苗面积100公顷,新发展速生林和经济林面积57公顷。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61人,比上年减少14人,同比下降18.7%。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为11人,同比增长83.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50人,同比下降27.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52人,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量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