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注:1、公报中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为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 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为50万元以上项目在当年实际完成的投资额。 4、限额以上批发企业为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为年营业额在200万元以上。 5、公报中部分资料摘自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区政府工作报告》。 |
注:1、公报中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为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 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为50万元以上项目在当年实际完成的投资额。 4、限额以上批发企业为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为年营业额在200万元以上。 5、公报中部分资料摘自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区政府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