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泰宁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全县总人口127565人(公安户籍数),比上年末净增383人。全年出生人口1205人,出生率9.5‰;死亡人口440人,死亡率为3.5‰,人口自然增长率6.0‰。全县常住人口为11.68万人(人口抽样调查数),全县城镇化水平为36.1%。 全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830元,比上年增长9.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8%;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31元,比上年增长1.5%;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41.4%。农民人均纯收入4150元,比上年增收343元,增长9.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09.5元,增长2.3%;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和44.9%。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8.24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3.13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加0.18平方米和1.7平方米。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10276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11000人(其中当年新增124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10046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001人。全年共征缴养老保险基金2440.6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02.3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45.44万元,医疗保险基金909.2万元。按时足额为3024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028.22万元。筹措再就业资金460多万元,为当年解除劳动关系的138名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385万元。为近1000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4412人次110.85万元。全县城乡低保对象1455户3705人,发放低保金167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含五保户)1006户2404人,年发放低保金91.21万元;城镇低保对象共449户1301人,年发放低保金75.42万元。 年末全县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1个,床位数36床。 十一、资源与环境 全县有林地面积1700126亩,森林覆盖率74.2%。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6616.8公顷。年末耕地10696.2公顷,其中水田10048.9公顷,水浇地647.3公顷。年末减少耕地面积168.2公顷。 “6.21”特大洪灾造成全县房屋倒塌1768户6413间,房屋受损2534户1034间;农作物受灾16.41万亩,成灾7.6万亩,绝收4.46万亩,直接经济损失5.2亿元。 全县排污申报登记单位数349家,其中252家企业办理排污许可。全县共有万元以上污染治理设施45套(台),总投资2800余万元。年处理工业废水1600万吨,处理工业废气12亿标立方米,年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3万余吨。全县工业废水处理率98%,排放达标率为95%。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为91%,烟尘排放达标率为90%,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9%。已建立新桥、上青、梅口、下渠、开善、大田乡(新增)六个农村环境整治试点乡。经监测,6个乡镇的大气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评得分均在80分以上。 全县水、大气、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金湖景区大气环境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城区及乡镇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辖区地表水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类别水质要求,金湖水质为Ⅲ类,际头水库饮用水源水达Ⅱ类,其它河流水质达Ⅲ类。县城区域环境噪声低于55分贝,城区交通噪声低于68分贝,均控制在县城考核指标内。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