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1-02-12 威海市统计局

人口连续12年保持负增长。全年户籍人口出生率为7.27‰,人口死亡率8.57‰,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低1.3‰。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53.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35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129.96万人,占总人口的51.2%;农业人口123.65万人,占总人口的48.8%;户籍人口性别比为100.47(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35元,增长10.5%,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2.1%,经营净收入增长22.7%,财产性收入增长85.1%;农民人均纯收入10517元,增长14%,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纯收入增长9.8%,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11.5%,财产性纯收入增长122.8%,转移性纯收入增长16.7%。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28.7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9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339元,增长6.2%;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28元,增长5.3%。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1.79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 0.8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9.81平方米,增加2.1平方米。

十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年末全市有56.1万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7.3万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有14.3万名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有122.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和居民),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1万人,参保率达到98%。有1.8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普遍推广,有9483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年底增长7.2%、9.7%、7.4%、7.7%和5.6%。

社会救助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45提高到36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65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800元。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由24万元提高到4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110元提高到153元。发放政府助学金3750.25万元,受助学生25904人。对购房困难的职工进行货币补贴,发放购买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资格证378个。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市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73家,拥有床位14860张,收养人员9897人。全市共投入资金6108万元,将5.6万名低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投入资金2457万元,保障全市五保老人10074名、敬老院61所。

注: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威海统计年鉴—2011》为准。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本公报年末常用耕地面积数由威海市国土资源局提供。

5.城镇以上在岗职工情况为快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