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1-03-23 南京市江宁区统计局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全年共投入近百亿元,实施了8大类66项生态建设工程。建成了污水处理厂18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70多公里,污水日处理能力达33.4万吨,比上年增加7.9万吨。全区所有街道建成全国环境优美街道。关闭污染企业187家,250家企业通过循环经济试点、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认证。全区还建设秸秆气化站40个,建成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3281吨,完成年度计划的229%;二氧化硫削减261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93%,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农村达到99%,城市功能区控制断面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保持在100%,良好以上天数比例达到85.8%,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区森林覆盖率、城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5%和43%,宕口复绿194万平方米,江宁开发区、科学园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整治,全年完成261个村庄环境综合治理,63个村(社区)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16个村(社区)建成省级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年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全年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为0.008人,比上年下降18.2%,低于控制指标,全年没有发生一起3人以上死亡事故,也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十一、人民生活

年末全区户籍总户数32.2万户,总人口为93.6万人,比上年增长0.94%,其中:男性人口46.5万人,增加0.35万人;女性人口47.1万人,增加0.5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0.95万人,出生率为10.2‰;全年死亡人口0.72万人,死亡率为7.7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7‰。全区计划生育率达到98%以上。

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289元,比上年增长12.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720元,比上年增长13.7%,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6.1%。据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49元,比上年增长10.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840元,比上年增长6.0%;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0%。

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据抽样调查,年末,平均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家用轿车28辆,比上年净增6辆;家用空调183台,组合音响30套,移动电话248部,家用电脑94台,彩电183台。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彩电154台,摩托车72辆,洗衣机96台,热水淋浴器98台,移动电话224部,家用空调109台,家用电脑58台。

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继续得到改善。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53.1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1.6平方米,比上年减少3.1%。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均在97%以上,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2010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每月400元和300元,为全市郊区县最高。基本构筑了“以低保制度为基础、专项救助为重点、慈善事业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截止年底,全区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达30.3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机关事业参加养老保险1.7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7.8万人,比上年增加2.3万人;参加工伤、生育保险17.5万人,比上年增加2.1万人;医疗保险参保23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达19.6万人;享受城镇居民老年补贴待遇3423人,每人每月160元,享受居民老年补贴待遇93027人,每人每月80-500元,被征地农民保障人数8.65万人。社会保险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全面提高,2010年1月份,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增加10%,调整后达每月1587元,7月份参照市区标准,全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再次增资122元,调整后的养老金达1709元,实现了与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同等待遇;全区被征地农民和城乡老年居民自1月份起每月也分别增加养老生活补助费30元和20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增了门诊医疗统筹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全面提高,参保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费用自付比例降至20%以下,在全市保持最低。全区1.47万名企业退休职工100%纳入社区管理。

注: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江宁统计年鉴》为准。公报中人均指标数据仅参考,因人口统计数据需以另行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