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平安建设扎实推进。深入开展“五大和谐细胞工程”、“平安社区”、“平安文化经营市场”等十三大类基层系列创安活动。健全完善维稳信访工作机制,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936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6.8%,信访总量和集体访、越级访数量大幅下降。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任务顺利完成,被评为省、市世博安保工作先进集体。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无邪教社区”创建活动。深化治安打防管控体系,协助公安部成功侦破了“1011”特大电信诈骗案。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全区出租房屋登记率达100%,人户一致率89%。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成功,划船社区同时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安全生产保持稳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年共发生安全事故165起,与上年持平;死亡人数19人,比上年上升5.6%;受伤人数163人,比上年下降4.7%;直接经济损失57.13万元,比上年下降5.0%。其中发生交通事故150起,比上年减少5.1%;死亡人数18人,与上年持平;直接经济损失20.1万元,比上年减少20.2%。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没有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界限。 说明: 1、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年鉴数据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各行业总产值绝对数和增长速度均按当年价格计算。 4、公报中所指的服务业均为广义服务业,即第三产业。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 限额以上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限额以上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