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08-30 温州市洞头县统计局

继续实施农民健身工程,完善渔农村体育设施。新建省级小康体育村5个、健身苑点20个,改建普通篮球场为灯光球场5个。我县输送的女子游泳选手陈慧佳在广州亚运会上获得女子4×100米混合泳金牌和女子100米蛙泳铜牌。“十一五”期间我县积极实施《全民健身纲要》,努力完善村居体育设施,建成省级体育强乡镇4个,在全省率先实现“村村建有健身苑点”目标。

逐步提高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启动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人均筹资达200元,较上年增加57元;住院、门诊补偿比例较上年均提高了5个百分点;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卫生服务站和服务中心所有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完成农民免费健康体检17243人。“十一五”期间,完成县人民医院、“120”急救站、疾控中心和3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扩)建,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日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初具规模。2010年新农合参保率为99.68%,较2005年提高45.8个百分点,实现“十一五”参保率达95%的目标。

十、环境保护

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加快生态优美建设,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县创建成效显着,2006年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2007年被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省级生态县,2008年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创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3个、省级生态乡镇2个、市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4所,省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2个;“十一五”期末,我县84个行政村中,已有37个市级生态村、28个县级生态村,覆盖率达到75%。

通过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结构减排项目核查,严格督查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适时启动二氧化硫减排预警方案等措施,基本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十一五”目标。预计2010年实现COD净削减量242吨,在2009年基础上削减3.02%,基本完成降15.1%的目标任务;2006-2009年我县完成二氧化硫削减量15.08%,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9年基础上削减3%的年度任务,超额完成上级下达“十一五”期间降15%的减排目标。

十一、人民生活

积极实施富民政策,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较上年增长10.7%,“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3.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937元,较上年增长15.7%,“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2.9%。城乡居民储蓄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末居民储蓄存款达13.6亿元,人均储蓄达10674元,存款余额较“十五”期末增加7.5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由上年的2.37缩小为2.32。

居民消费支出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支出结构差异较大。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618元,较上年增长18.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9.4%,下降了3.3个百分点,随着收入持续增长和扩大内需政策作用,新的消费热点不断呈现,家用汽车、文化娱乐、居住类等支出均呈较大幅度增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529元,较上年增长8.6%;恩格尔系数为44.3%,上升了3.4个百分点,主要受物价尤其是食品价格大幅攀升影响,农村居民消费中食物类支出占比明显。“十一五”期间,城乡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16.4%,恩格尔系数下降8.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年均递增10.3%,恩格尔系数下降2.5个百分点。

十二、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援助。2010年,城镇新增就业1061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8%,较好完成“十一五”目标;开展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在全县93个村(社区)建立劳动社会保障站。五年累计培训5276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2626人,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156人,实现再就业2664人。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十一五”期间,全县劳动合同(备案)签订率96.7%,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100%,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41起,为2333人追讨拖欠工资1469万元。

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完成全县1.42万年满6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工作,参保人数已达到3.7万人,参保范围覆盖至6个乡镇93个村居,参保率和参保登记率均在全市前列。2010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015人,五大保险参保人数新增3520人,超额完成省市目标。五年来我县实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分别净增7623人、4820人、11054人、755人、3205人。

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低保水平较大提高。城镇低保由原来的人均每月200元提高至380元,农村低保由原来的130元提高至230元。完善受灾群众“绿色通道”救助模式,继续实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筹资建设了新救助管理站。投入200万元,对县中心敬老院、大门敬老院和鹿西敬老院进一步改造;共投入180万元对48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实施建设。认真落实军功奖制度,调整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2010年第五次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现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四连冠。

注:

1、本公报的GDP及其相关数据为预计数,其他相关数据为年度初步汇总数据;

2、海洋经济为初步测算数据;

3、个别数据口径与去年不一致,增长速度采用同口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