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10-21 咸阳市秦都区统计局

救灾救济工作得到加强。特别是“11.11”暴雪灾害发生后,适时组织干部深入灾区第一线查灾、核灾,全面掌握受灾情况,下拨救灾资金6多万元,帮助困难群众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确保灾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双拥”工作有序推进。为革命残疾军人267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3人、“三属”人员34人、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58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66人,发放抚恤定补资金391.6万元。为235名农村义务兵发放优待金84.6万元。在落实“两参”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待遇的基础上,对原8023部队135名退伍人员在西安临潼417医院进行了核辐射体检。为16名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按30%比例核发医疗补助金28万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时为58名复员干部落实了每人每月660元生活补贴。春节前夕和“八一”建军节,区五大家领导分别带领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辖区部队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8万元,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军政关系,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社区建设全面发展。年末共完成西兰办的天王社区、滨河西路社区、吴办的文林路社区、陈阳办的咸户北路社区、人办的二棉社区、马泉办的陕广社区6个社区无办公用房改扩建项目,并全部投入使用,进一步改善了社区工作的硬件设施。10月初全面启动农村社区阵地建设工作,及时召开全区农村社区阵地建设工作动员协调会议,双照镇肖何庙等13个农村阵地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已完成9个,4个正在建设之中。

社会事务管理逐步规范。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坚决杜绝未到婚龄登记现象发生,全年共办理结姻登记4136对,离婚登记727对,补办证30对、补领证309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精神,解决基层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遗留问题2件,依法维护了选民的选举权和知情权。充分发挥《老年法》的监督作用,协调解决老年人问题10多件,在九九重阳节召开了全区老年工作会议暨09年度尊老爱老先进单位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对38个单位、44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对全区老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以基层政权建设为关键,指导基层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断提升民主管理和居民自治水平。围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和深化民主管理。积极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渭阳西路街道办荣获国家级示范社区建设单位和全省民政工作先进街道办事处,吴家堡街道办勤俭路社区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据

2、人口数、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为上级统计部门评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