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义乌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2-05-03 金华市义乌市统计局

全市五保对象558人,供养率达100%,年人均供养标准达到9000元以上。全年共发放物价补贴260万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调至465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至280元/月·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717.5万元。医疗救助筹资标准由2009年人均7元提高到2011年人均10元。共实施医疗救助2143人,救助资金640.9万元,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达91.5%,共开展助学救助110人,发放助学资金29.3万元。充分发挥慈善总会职能,全年发放慈善救助款689.9万元,1547户困难群众受益。累计救助534位重大疾病患者,共支出救助资金330万元,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手术408人468例。

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50441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46628人;工伤保险参保350468人;失业保险124499人;女工生育保险参保103979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136245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参保16145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9895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19307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76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135人,失业率控制在3%。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工业部分使用12月快报数据。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

(3)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因此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

(5)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因此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额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