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2-08-14 广州市增城市统计局

文化市场进一步繁荣,城乡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围绕“实施文化强市”开展各项文化事业,高标准建设了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了一批高素质的文艺团体,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精品力作,举办了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广场舞比赛、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等一系列高水准的文化活动,荣获“广东省实施南粤锦绣工程文化先进县(市)”称号,我市编排的舞蹈《领潮争先》荣获全国群众文化最高奖“群星奖”。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强了基础文化设施建设,特别是为适应现代化新城区和城乡服务均等化的需求,建设并投入使用一批标志性重点文化工程,逐步完善了市、镇、村三级文化服务设施和“广场文化”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完善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广场展览长廊、艺都影剧院、广播电视新闻中心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增城歌剧院、增城科技文化博物馆、崔与之文化民俗村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市九个镇街中有特级文化站四个,其余五个镇街文化站均达到一级站标准。镇级公共文化建设已建成“六个一”(一个达标文化站、一间戏院、一个体育场所、一个公园、一个广播电视站、一个艺术长廊)的标准;村级公共文化建设已建成“三个一”(一间图书室、一个灯光球场、一个有线广播室)的标准。全市263条村和37个社区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城乡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围绕节庆文艺活动、民间艺术展演、文艺汇演、曲艺大赛等,举办形式多样、地方特色浓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举办了广场音乐文化节和新年音乐会等节庆活动,打造音乐文化品牌。专业文艺演出团体逢周五、周六晚在增城广场举行广场系列文艺演出,每场吸引五、六千名观众。民间自发组织的乐器演奏或粤剧、曲艺表演,每晚在增城广场“乐湖”举行,吸引数百人观看。全市有大型艺术团队12个,文艺协会团体11个,分布各镇(街)、村(居)的基层曲艺社团、文艺团队共174个。

十、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

实施公园化战略,城乡面貌发生巨变,生活与投资环境明显改善,生态优势日益凸显。实施城乡环境“清洁美”工程,全面启动了六大污水处理系统和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了广汕公路、增派旅游大道等路网综合改造,使增城水更清、地更洁、环境更优美。

全面改革和落实城区环卫属地管理责任,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垃圾收运制度,对生活垃圾从源头环节开始,到收运和末端处理,实施“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2010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理率已经达100%。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实施富鹏地区综合整治工程,道路、路灯等市政配套设施全面升级改造,系统解决富鹏区的环境卫生、闲置土地、城市建设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等“老大难”问题,新塘、石滩、派潭等镇街也加大了城区道路建设改造和环境整治力度,城乡面貌发生明显变化。治水治污工程和亚运城市行动进展顺利。投入30亿元推进水环境治理,建成6大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和77条村庄107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以及328.76公里的管道铺设,完成了二龙河、水南涌、西福河等总长125.5公里的河涌综合治理任务,区域内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6.96%。农村卫生改厕所普及率达96.83%,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7.58%,农村改水受益率100%,农村自来水末梢水六项指标总合格率96.7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8.49%。

进一步巩固了“一控双达标”成果。东江、增江河、西福河等境内主要流域水质平均达到三类以上,南部的东江水质达到三类,北部增江河上游水质达到二类;空气质量全年都达到了优良标准。加强了市政、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建成和完善了增城广场、挂绿广场、体育广场、增城公园、蕉石岭森林公园、东湖公园、雁塔公园、荔枝文化公园和凤凰山公园等3大广场和6大公园,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224.55公顷,园林绿地面积1111.35公顷,公共绿地面积439.55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1.9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51.60%。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2010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3.9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93万人,农业人口60.57万人,未落户常住人口4805人。全年出生人数11057人,死亡人数3722人,人口出生率13.25‰,人口自然增长率8.79‰。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8939元,比上年增长9.77%。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87元,同比增长12.1%,其中工资性收入为18636元,同比增长12.7%,占可支配收入的75.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352元,同比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623元,同比增长14.45%。其中,工资性收入5493元,增长9.94%,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51.71%。人均家庭经营收入3766元,同比增长19.91%,占纯收入的35.45%。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7249元,同比增长12.17%。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404.59亿元,同比增长11.88%。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每百户农村家庭拥有生活用汽车13辆,彩电148台,家用电脑46台(其中入互联网家用电脑36台),家用电冰箱88台,家用洗衣机78台,摩托车157辆,淋浴热水器92台,固定电话93部,移动电话250部。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平29.3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30.38平方米。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部分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按公安部门户籍人口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