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市完成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4233个,投入资金2.04亿元。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化建设,成功创建1处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处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病房楼、沂水中心医院病房楼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医院、市妇保院新区、临沂卫校新校址建设进展顺利,市妇保院通过全省首批三甲评审。临沂市儿童医院恢复建制,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补助1700万元,提高了全市儿童医疗保健水平。市120指挥中心实现全市47家急救站点全覆盖,一分钟派车率达到98%。 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市运动员在省级以上比赛中共取得金牌14.5枚。先后承办了山东省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山东省田径联赛、山东省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水上运动取得新成绩。举办首届中国沂河文化体育旅游节,节会自6月至9月,共举办了包括首届中国帆板大奖赛、情漫沂河端午龙舟大赛、摩托艇全国城市邀请赛、百里沂河极限挑战赛、美国艺术滑水世界巡演暨《正大综艺》吉尼斯世界纪录挑战赛等在内的大型活动5项,群众活动20余项。健身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共完成1000个村居健身工程建设任务,健身工程覆盖率达50%以上。市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14个,体育俱乐部增至46家。 十、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城区空气质量改善显着,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长44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3.3%、30.6%、11.3%,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取得长足进展,中心城区水质保障15个考核断面的化学需氧量达标率提升到95.4%,氨氮达标率提升到92.2%,市控42个河流控制断面综合达标率超过93.5%,中心城区水质明显改善,29条河流全部达到恢复鱼类生长水质要求,滨河景区没有发生往年夏季的蓝藻现象。南水北调治污涉及的沂河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标准,邳苍分洪道断面基本达到Ⅲ类水质。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区和生态乡镇建设,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73个,省级生态村21个。 质量强市战略加快实施。全市共有省长质量奖1个,提名1个;中国名牌7个,山东名牌108个、省服务名牌17个。全市新增注册商标4203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32864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7件,总数达到32件;新增山东省着名商标42件,续展32件,总数达到186件。全市累计成立24个标准联盟,发布30项联盟标准。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43起、受伤366人,同比分别下降3.3%、1.3%;死亡318人,同比上升0.6%,经济损失1958.8万元,同比上升398.4%。 十一、居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2元,增长14.0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177元,增长8%。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与全省绝对额的差距比上年缩小30元,总量首过9000元,达到9149元,增长14.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5536元,增长17.9%。城乡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分别达到27.6平方米和33.7平方米,分别提高0.1和1.5平方米。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1.9万人、22.5万人、201.9万人、50万人、90.2万人、46.9万人和558.9万人,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含城乡居民)93.3亿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规范完善。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2.3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300-34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1800元。已发放低保金6.6亿元。全市拥有敬老院163处,床位数2.9万张,农村五保对象27985人,其中,集中供养19804人、分散供养对象8181人。今年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6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20元。全市统一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50%,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8000元。在全市实现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已有1362名低保对象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享受医疗救助服务,直接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29.85万元。支出5746.9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6621人次,发放教育救助金148.4万元,救助低保家庭高考新生371名。争取中央救灾资金4400万元,省级救助金1500万元,市级投入25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万人次。市救助站共救助各类人员1004人。 劳动就业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18.2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0.2万人次。全年共组织就业技能培训23.1万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7.4万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8.9万人,发放职业资格证书8.6万份。劳动争议仲裁进一步完善,全年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220起,结案2154起。 新农合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300元,各级政府财政补助240元,筹集资金25.9亿元;全市参合农民854.79万人,参合率99.97%;共为5496万人次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25.9亿元,当年基金使用率100%,累计使用率75%,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显着。全市187所乡镇卫生院、18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的全覆盖。制度实施以来,药价平均降幅40%,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分别降低22%和25%。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服务逐步趋向均等化,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25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885.6万份,建档率84.9%,其中电子档案占比75.5%,已超过60%的指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