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榆树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1-30 长春市榆树市统计局

生态环境保护

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继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环保、工商、监察、公安、司法、安监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开展联合执法,进行环保集中检查和夜查,对污染业户进行限期整改,到期不改者进行查封。对市区餐饮、洗浴业集中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对使用散煤业户给予查封,取缔了“十五小”企业,对市医院等31家放射源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强化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服务功能。通过国家环保部评估,我市正式被国家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保持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大气质量优良率占88.9%,同比提高12天,使城市的对外形象和投资环境明显提升。以纪念“六.五”环境日,整治违法排污行动为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跟踪曝光、专题报道、现场法律咨询等法律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环保下乡、中小学生环保征文活动。营造了人人关注环保、监督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