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江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累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4家。全市累计有4个乡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命名,17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累计创建省级绿色企业8家,省级绿色饭店4家,省级绿色家庭15户,省级绿色学校16所,省级生态教育示范基地2个。全市新增绿色食品4个、无公害农产品13个。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60起,死亡46人,受伤110人,直接经济损失256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2.4%、8%、1.8%和4.5%。在各类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137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20%、持平和下降0.7%;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146起、死亡41人、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2%、6.8%和5.3%;火灾共发生事故10起、直接经济损失29万元,比上年分别持平、下降17.6%,无人员死亡。 十三、城市建设 年末城区人口13.27万人,城区暂住人口3.69万人,建成区面积15.8平方公里。全年新建、扩建道路面积6.98万平方米。年末拥有出租车100辆。全市日供水能力7.53万立方米,全年供水总量1947.65万立方米。市区用气人口15.35万人,燃气普及率90.89%。市区污水处理厂1座,日污水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85.2%。生活垃圾处理率为100%。全年新增园林绿地面积9公顷,建成区绿地率42.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96平方米。 注:1.本公报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标准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