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09-12-31 大同市统计局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765元,比上年增长14.54%。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110元,比上年增长15.8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962元,比上年增长8.98%。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661.47元,比上年增长11.16%;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445.37元,增长4.35%。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7.3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7.4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92平方米。

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年末全市城镇拥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60处,社区服务中心5个,福利院床位数897张,福利院收养人数897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456人。全年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487.1万元,接受社会捐赠183.4万元。全市共有24.29万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低保资金18307.2万元;救济农村特困户4.35万户8.61万人,发放救济金313.2万元;供养农村五保户1.48万户1.55万人,发放资金1490.3万元。全市有44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有26.9万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全市共为8.2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6.5亿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全年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达49万人。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产值指标绝对额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