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0-01-16 东莞市统计局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速度较上年下降。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2000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2.11‰,死亡率为4.59‰,自然增长率为7.52‰,比上年下降2.7个千分点。年末户籍人口152.61万人,比上年增加1.79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年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4051元,比上年增长11.9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42元,比上年增加1188元,增长9.17%;农民人均纯收入6731元,增加614元,增长10.04%。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529元,比上年增长10.41%。其中,食品支出4048元,增长9.05%;交通通讯支出3309元,略降2.62%;娱乐文教服务支出1517元,增长45.45%;居住消费支出1218元,增长35.63%。农村居民生活费支出5953元,比上年增长1.95%。其中,食品支出2674元,略降3.62%;交通通讯支出550元,增长6.38%;娱乐文教服务支出565元,增长14.84%;居住消费支出1532元,增长21.88%。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电脑68台、移动电话126部、摩托车168辆、家用汽车10辆、空调器150台、彩电178台、影碟机70台、录放像机48台,组合音响88部,微波炉46台,洗衣机114台,电冰箱108台,吸尘器30台,摄像机4台,照像机70架,淋浴热水器126台,钢琴6架,健身器材22件;自来水独用率为100%,液化石油气独用率为96%。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汽车5辆、摩托车107辆、影碟机45台、彩电114台、电脑2台、电冰箱92台、电话机95部、移动电话31部、家用空调器33台。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0.9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0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6.5平方米,增加0.5平方米。每户家庭独用厨房,独用卫生间。

社会保障覆盖全社会。全市已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城镇职工、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东莞城乡居民人人享有生活保障。年末全市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人数338.3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1倍。其中,养老保险82.95万人,增长近9倍;工伤保险136.53万人,增长0.22%;失业保险17.84万人,增长1.05倍;医疗保险88.21万人,增长近8倍;生育保险12.80万人,增长1.83倍。社会保险待遇总支出4.05亿元,比上年增长66.33%,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增长74.58%,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增长50.40%,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增长9.48倍,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增长51.02%,生育保险待遇支出1.12倍。针对东莞农村所发生的深刻变化,保障广大农民晚年的基本生活,享受工业化带来的巨大利益,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年末,全市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8.44万人,从11月开始,全市已有16.2万农业户籍的老人(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获得每月150元基本养老金,并可享受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免费进入公园等尊老敬老的礼遇。

全市有社会福利院2个,社会福利院床位488张,收养406人;全年社会福利救济费1620万元;全年安排“四残”人员就业393人;全市有城镇社会服务设施342个,32个镇区全部建立了社会保障网络。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

2.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年末人口数据为公安数据。

4.在读大学人数是指原东莞户籍的学生被全国各类大学录取在读的大学本科、专科学生。

5.城镇在岗职工不包含乡镇及以下办企业职工。

6.阅读本公报时,请注意统计指标的时间、口径和计算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