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15 郴州市统计局

灾后重建工作卓有成效。两次特大洪灾后,全市财政共投入救灾资金1.9亿元。截止12月底,全市28658户因灾“全倒户”除3480户购房安置,869户租房安置外,其余灾民住房重建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为全体灾民在2007年春节前搬进新居创造了条件。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06年常住人口数为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断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