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继续扩大,年内分别组织了市歌舞剧院赴新加坡参加“春到河畔”访问演出;市南乐团赴法国参加“中法文化年”演出活动;同安民间戏曲舞蹈学校高甲剧团赴金门演出;同安吕厝华兴芗剧团赴文莱商业演出。小白鹭民间舞团、市群艺馆民乐团为庆祝中保建交55周年赴保加利亚参加中国文化节;市南乐团、歌舞剧院《长恨歌》赴捷克参加“布拉格之秋”国际音乐节,都取得圆满成功。市书画代表团与日本佐世堡市书画代表团完成互访,并在两地举办了“日中美术交流展”。 广播电视事业继续高水平发展。厦门广电集团正式成立,广电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2004年全市广电网光缆总数达到1638公里,光结点总数达到908个,全市有线电视用户增加到约33万户。广播电视播出、制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固态化步伐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新开通了央视少儿频道,电视现场直播能力已在全国城市电视台中达到领先地位。 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2004年市卫生部门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资源的调整和优化配置,建立区域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构建海空医疗紧急救援的框架,立体医疗紧急救网进入制度化、实质化、系统化运作。分别完成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的组建和市第一医院、中医院、中山医院、第二医院的扩张兼并。到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事业机构884个,其中医院27家、卫生院18个,门诊部59个,妇幼保健机构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专科防治机构2个;专业卫生技术人员9829人,其中:执业医师3942人,执业助理医师623人,注册护士3272人;卫生机构床位7358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截止年末全市实行合作医疗或保险的有285个村,共设置农村医疗点356个,拥有执业医师50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85人。疫情报告管理实现了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全市直报网络已经覆盖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进入试运行,市民医疗服务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2004年厦门夏新国际马拉松赛将原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全国马拉松锦标赛和中国马拉松选手参加雅典奥运会选拔赛“三赛合一”,赛事知名度和影响力继续扩大。并成功举办了全国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福建省少年儿童蹦床锦标赛,承办了全国武术太极拳锦标赛,参加组办了全国动力伞巡回赛(厦门站)的比赛、全国第二届街舞电视大赛(厦门赛区)、“海峡杯”慢速垒球邀请赛等多项的比赛,并组队参加全国街舞电视大赛。组建了厦门长跑俱乐部,并派出30名选手分别参加了北京、上海的马拉松赛。厦门足球队在2004年的中甲联赛中取得第三名的佳绩。在年内的全国赛事中,我市游泳分别获8金6银5铜;举重队获7金8银13铜的成绩;体工队田径队参加全国4次田径赛事,获2金4银7铜成绩;羽毛球队在全国羽毛球锦标赛首次获得男子团体冠军。射箭项目参加全国青少年射箭锦标赛获男子团体冠军。航海模型选手曾国升分别取得了第十二届世界航海模型锦标赛中仿真c6冠军和季军,及全国青少年帆船、帆板锦标赛420级冠军。 社区和农村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纲要》的实施继续向广度、深度推进。举办了首届全市社区运动会,组织开展了“新春体育大游园”、“迎新春、盼统一冬泳活动”和元宵武术争霸赛等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其中“迎新春、盼统一冬泳活动”和元宵武术争霸赛还特邀台湾、金门体育团体参加,促进了两岸体育交流。全年新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1430名,为社区和农村投新建22条健身路径,在全市推广翔安区新圩镇的“村村篮球赛”的经验。年底,市社区体育中心正式挂牌启动。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04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1467731人,比上年增加50152人。其中,城镇人口910424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62.0%;岛内的思明、湖里两区人口占全市人口的43.9%,岛外人口比重为56.1%。人口出生率10.27‰,人口死亡率4.56‰,人口自然增长率5.70‰,比上年上升1.33个千分点。以性别划分,男性742215人,占50.6%,女性725516人,占49.4%,性别比为102.3(女性100),比上年的102.57下降0.27。家庭户均规模3.23人,比上年上升0.01人。 注重以人为本,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荣获了2004年“联合国人居奖”。据厦门市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443元,增长11.8%;人均消费性支出10739元,增长13.5%。其中,食品类支出消费4231元,占消费支出的39.4%;交通和通讯支出1709元,占消费支出的15.9%;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325元,占消费支出的12.3%;居住支出1207元,占消费支出的11.2%;消费结构有所改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1.5平方米,2004年我市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自主创业,提供了各种优惠政策,大力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据厦门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厦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647元,增长9.6%,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388元,增长10.5%,来自本地企业的人均工资性收入1623元,占全部工资性收入的68.0%,增长了22.6%;农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明显增长,二、三产业的人均经营性纯收入达到1277元,增长了55.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27元,增长5%;其中,食品类支出消费1864元,占消费支出的45.2%;交通和通讯支出454元,占消费支出的11.0%;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388元,占消费支出的9.4%;住房支出773元,占消费支出的18.7%;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44.4平方米,其中75.9%的住房为楼房。 就业形势基本平稳。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120.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21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20.48万人,减少0.91万人;第二产业53.30万人,增加5.06万人;第三产业38.51万人,增加4.06万人。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20539元,比上年增长8.0%。大力推进社会就业,2004年建立了一整套鼓励和促进灵活就业的政策,经认定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有6769人。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全市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培训7338人,外来务工人员岗前培训28.3万人,职业技能鉴定31125人。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网的就业信息网络。市人大审议通过了《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厦门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屈指可数的以人大条例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城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98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