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十六、人口和就业 人口和计划生育:全市年末常住人口608万人。年末户籍总人口为578.2万人,比上年末净增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36.8万人,比重为58.3%;农业人口241.4万人,比重为41.7%。外省市迁入人口8.4万人,本市迁出人口3.3万人,机械增长占主导因素。出生人口4.0万人,人口出生率6.95‰,死亡率5.30‰,人口自然增长率1.65‰,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正常范围内。符合政策生育率99.72%,综合避孕率84.8%,晚婚率89.9%。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稳步推进,1.1万人得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11.3万城镇无业人员和20.8万农村村民得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130个实行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得到扶助。普兰店市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从业人员: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年末从业人员88.3万人,其中在岗职工79.1万人。乡村年末实有从业人员141.8万人,其中第一产业68.8万人。 企业注册登记:全市年内新注册登记各类企业12363户,注册资本(金)519亿元。其中,外商投资企业639户,投资总额71亿美元,注册资本41.2亿美元,外方认缴出资额34.6亿美元;内资企业1103户,注册资本(金)63.4亿元;私营企业10621户,从业人员15.3万人(其中投资者2.1万人),注册资本(金)126.2亿元。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1万户,从业人员5.4万人,资金额21.6亿元;新组建企业集团28户,其中私营企业集团23户;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295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95户。 城镇就业:年内实现城镇就业与再就业16.1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就业11.6万人,创业就业1.9万人,大龄困难人员就业9591人,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全部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6%。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亿元,筹集再就业资金6.2亿元,使用再就业资金6.3亿元。为14.7万名“4050”人员发放社保补贴3.5亿元。实施普惠制培训9.4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4.6万人,进城务工农民培训4.8万人。扶持创业带头人1885人,带动就业9061人。职业技能鉴定10万人,其中5.7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十七、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109元,比上年增长13.2%;年人均消费支出12135元,增长15.2%。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8369元,比上年增长19.8%;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204元,增长21.5%。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7.6%,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0.4%。 房改资金:当年归集房改资金58.4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1.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1%和16.6%。运用房改资金68.9亿元,其中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35.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0.6%和75.8%。截至年末,全市房改资金累计归集余额185.6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余额132.8亿元;累计运用房改资金余额90.3亿元,其中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余额89.2亿元。 社会保险:截至年末,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9.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1%;征缴保险费67.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2.9%,其中企业参保人数125.3万人,征缴保险费57.7亿元,分别增长3.6%和22%。50.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全部按时足额领取了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6.4万人,征缴保险费6.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9%和23.5%。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5.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33万人,征缴保险费2.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2%和22.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8.2万人,征缴保险费1.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7.3%和22.2%。 社会保障: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由889元提高到1029元,增长15.7%。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的200元、280元提高到240元、3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的1500元、1800元提高到1800元、2100元。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整体上浮14.8%。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提高109.7元。企业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补助病种由5种扩大到9种。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内四区参保人员达33.2万人。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工作稳步推进。筹集企事业单位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12.3亿元,20.5万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实现了社会化发放,1.1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纳入社会化发放。 社会救助:截至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15.1万人,其中城市9.6万人、农村5.5万人,保障面分别达到3%、2.2%。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1亿元,其中城市1.6亿元、农村0.5亿元。出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制度,首批救助城市低收入群众近万人。实施城市困难居民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市内四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出台了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建成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序衔接、递进救助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市县两级投入资金2250万元,帮助1500户农村困难居民改造危房。发放元旦春节临时救济金3535万元,救济城乡困难群众17万人。全年累计募集慈善款物2.1亿元。实施7大类32个救助项目,投入救助款物1.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67万人次。 社会福利:成功举办全市首届老年用品大集,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6万多份。提高百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100元提高到现行城市低保标准,并首次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成功主办2007大连“日本周·银发之旅”活动。全年审批新建养老机构26所,吸纳社会投资1亿多元,新增养老床位2527张。市孤残儿童康复中心被民政部纳入“蓝天计划”资助范围。新建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16所。福利彩票销售总额达到11.9亿元,筹集公益金3.9亿元。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或初步核算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年末户籍人口数为市公安局统计口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口径。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