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0-01-02 大连市统计局

十五、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空气中四项污染物均值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API)Ⅰ级(优)天数75天、Ⅱ级(良)天数275天。近岸海域水质污染得到控制,市区南部沿海、大窑湾、小窑湾、营城子湾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地表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城市交通噪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建设项目管理: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6818个,环保验收项目3602个,对324个选址不合理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予以否定。

环境污染防治:对266个工业污染项目下达了治理计划,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有192家。启动了排污许可证工作,完成50家试点企业排污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编制工作。加大了对禁磷、白色污染和煤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新开展了电磁辐射及放射性污染管理工作,对全市440个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查,对91家持源单位进行申报登记,对52枚废源强制收贮。启动了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试点工作,对40余家重点实验室进行了环境整治。加强医疗废水环境监管,对市属15家重点医院废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烟尘监管:完成了中南路等11个区域的烟尘综合整治,完成了风光街锅炉房并网和纪念街锅炉房改造任务。全年实现并网锅炉302台、拆除烟囱229根。实现并网供热面积310万平方米,每年可减少燃煤3.4万吨,削减大气烟尘417.9吨、二氧化硫389.9吨、氮氧化物325.8吨。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路检车辆3.9万余台,处罚超标车辆4700余台。

环境信访: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7180件,处理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

自然生态保护:积极推进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区、生态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红旗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加强对有机食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和无公害食品基地环境质量监管,首次向社会发布大连市绿色农业生产基地质量公报。

城市园林绿化:新增绿地115万平方米,植树134万株,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新建游园广场25处,新建公园4处。

十六、人口 就业

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全省先进水平。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初步测算,全市年末常住人口601.5万人。年末户籍总人口为561.6万人,比上年末净增1.45万人,机械增长占主导因素。其中非农业人口为312.3万人,比重为55.6%。全市人口出生率为 6.14‰,死亡率为5.46‰,自然增长率为0.68 ‰,出生及死亡人口数量保持正常年份水平。计划生育率为99.8%,综合节育率为86.71%,晚婚率为85.68%,总和生育率为0.77。年内迁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口1.6万人,占迁入人口总数的21.92%。男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8.27岁,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5.92岁,分别提高了0.36岁和0.34岁。沙河口区、西岗区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称号,中山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和金州区获“辽宁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称号。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形成。启动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了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实施了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首批4897名农民享受到扶助待遇。城镇双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部兑现。启动“健康家庭促进计划”。进一步完善了“数字人口”建设,甘井子区、金州区通过了“全国计划生育信息化百强县(区)”评估。

从业人员:全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年末从业人员89.6万人,比上年增加2.4万人,增长2.8 %,其中在岗职工82万人,增长0.2%。离岗职工6.9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乡村年末实有从业人员128.6万人,其中第一产业73.9万人。

城镇再就业:年内,大连市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政府评为“辽宁省社保试点和就业工作先进城市”。全市实现城镇就业与再就业16.2 万人,超过年初确定指标的32.9%,其中困难群体就业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累计有19.4万人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全市就业培训各类人员14.8万人,培训就业率达到81%。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收集岗位33.6万个,介绍15.8万人次就业。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4亿元,拨付再就业资金1.5亿元。发放小额贷款2.43亿元,使11643人实现了自主创业。对82.3万人次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6373万元。

企业注册登记:据市工商局统计,全市年内新注册登记各类企业13074户,注册资本(金)265.7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2%和6.2%。其中,外商投资企业724户,注册资本折13.9亿美元,外方认缴出资额10.85亿美元;私营企业10617户,从业人员15.5万人(其中投资者23539人),注册资本(金)99.91亿元。新组建私营企业集团39户,占全市年内新组建集团数的92.9%。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74万户,从业人员8.56万人,资金额19.82亿元。

十七、人民生活 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同步较快增长。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8元,增长14%,提高3个百分点;年人均消费性支出8672元,增长11.8%。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5106元,比上年增长13.1%,提高4.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44元,增长13.2%。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1.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6.8%。

房改资金:全市房改资金管理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全面提升。当年归集房改资金34.22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7.5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8%和35.2%。运用房改资金41.25亿元,增长20.1%,其中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18284户、19.56亿元,分别占全市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含商业性贷款)总量的30.8%和17.3%。区(市)县级当年归集房改资金10.59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9.73亿元,分别增长20.5%和32.9%。运用房改资金12.81亿元,其中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3.81亿元,分别增长47.9%和65.7%。截至年末,全市房改资金累计归集余额119.75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余额71.06亿元;累计运用房改资金余额54.55亿元,其中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余额49.46亿元。

社会保险:全市养老保险参保达到120.1万人,比上年增长6.8%;保险费征缴42.6亿元,增长25.1%。其中企业参保107.1万人,保险费征缴37.4亿元,分别增长0.9%和20.9%。47.6万名离退休人员全部按时足额领取了基本养老金,99.9%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失业保险参保85.7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3.96亿元,增长12.1%。医疗保险参保173.2万人,比上年增长14.4%。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69.4万人,增加6.4万人。农转城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万多名镇改街企业职工和农转城人员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