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0-01-01 临汾市统计局

十二、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市开展了工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和市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临汾市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分别比上年下降4%、4.9%、4.5%。市区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82天,占总天数的22.5%,比上年的49天增加了33天。

工业污染整治取得新成果。2003年对全市境内所有的改良焦炉和1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以及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进行了彻底关停取缔。全市共取缔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371处,关停100立方米以下高炉240座,关停改良焦厂231家,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以机焦治理为突破口,启动“十五”期间企业全面达标工作。对全市机焦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38家企业完成治理,减少烟尘排放量3万吨。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新进展。2003年,为进一步改善临汾市区空气质量,在上年整治188家机烧锅炉的基础上,通过检查对38家未安装脱硫除尘器和脱硫除尘器不合格的,进行了治理。尧都区按照锅炉燃煤标准,对供煤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15家供煤单位。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安泽、侯马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已基本完成,通过省环保局预验收;吉县、隰县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正在编制规划;永和县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翼城县唐兴镇经省环保局批准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十三、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2003年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全市人口出生率13.21‰,死亡率5.76‰,自然增长率7.45‰。2003年末,全市常驻人口406.17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3.01万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26.6万人,乡村人口279.57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31.17%。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加。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20元,比上年增长12.8%,剔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9.9%。全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79元,增长14.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329元,比上年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66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32元,增长11.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1%,比上年降低2.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6.15%,比上年降低1.52个百分点。

城乡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年末,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5.41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1.54平方米。农村居民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以移民搬迁和沼气开发为重点的扶贫开发有了新进展。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年末全市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32个,利民服务网点1924个,各类福利院床位数90张,福利院收养人数90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8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556万元,接受社会捐赠763万元。到年末,全市已有27.1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19.39万城镇企业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4.99万名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全年全市为1.25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足额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22.5万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达到8.05万人。

注:1.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