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绍兴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扎实推进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年末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937人,比上年增加595人,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05.7万元;1564人得到国家抚恤、补助。城镇、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300元、210元提高到340元、240元。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年末拥有各类福利院23个,比上年增加1个,床位2487张,新增227张,供(寄)养737人,新增113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均达100%。 注:①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今后均以《绍兴县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②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是按现价计算的初步核算数,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