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旅顺口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6)

2010-02-04 大连市旅顺口区统计局

园林绿化:完成老城区15项绿化工程;对太阳沟景区、迎春公园进行绿化改造,投资160余万元完成五一路公园和马营后公园建设,世达广场绿化面积1909平方米,栽植各类树木、花卉、草本植物1.56万株。投资100余万元完成政府广场绿化续建和周边绿化,绿化面积3万平方米,栽植各种树木5万株,铺种草坪4000平方米。城区内目前拥有公园14个、游园6个、广场4个;人均公共绿地15.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51%,居全省领先水平。

城市卫生:完成启新街明沟改造和赵家沟至长江路河道治理;铺设1200延米的排污水管道,与城区污水管网连接;拆除5条主要路街占道商亭40个,清理违章建筑500处,整顿牌匾1200块;整顿居民楼1000余栋,清理各种物品6000余件,清除卫生死角42处,清除随意散放垃圾1100余吨。

十八、广播电视

广播电视:全年“两台”共发稿3000余篇,其中,中央、省、市媒体播发稿件370余篇,在全市同级广播电视媒体中位居前列。开辟专栏系统报道我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共播发新闻和专题稿件近300篇;系列报道“三农”,宣传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典型,展示全区农村小康建设的新成果、新气象;自制专题片烽火岁月——《抗日放火团》(4集)填补了大连反日斗争史无影像资料的空白;与中央电视台、大连电视台合作现场直播的旅顺各界“勿忘九一八”纪念活动实况,是中央电视台第一次在大连直播群众性纪念活动;《烟大铁路轮渡工程进展顺利》、《纪念抗日战争60周年铁证首映式》等5篇稿件,被中央电台和国际广播电台同时采用;利用“百姓热线”、“百姓之声”、“听众信箱”栏目,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监督,根据需要新推出《滨城记录》、《法制社区》、《农业科技直通车》、《艺海浪花》等栏目,倾听群众呼声,“两台”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00余人次,播发相关报道15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100余件。

有线电视:有线电视网络覆盖率100%,入户率达80%,比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入户率达95%;数字化电视城网改造前期工作已经启动。

十九、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监测:全年获得监测数据6.7万个,其中,大气自动监测数据5.3万个;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为351天,比上年增加5天,所占比例已达96.2%,其中,达到优的天数为135天,同比增加21天;沿海水水质状况继续保持清洁,海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的海水水质标准;城市交通噪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1.21%;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81.8%,烟尘排放达标率98.9%,粉尘排放达标率96.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9.98%。

环境污染防治:“碧海蓝天绿地”工程进展顺利,开展燃煤设施“拆小并大”工作,拆除小吨位锅炉11台,烟囱8根;加大污染源治理督办力度,对全区68家海带菜加工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未完成限期整改的12家企业进行处罚,取缔10余家晒鱼场点,督促10家污染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完成《旅顺口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的编制,推进生态示范乡镇建设,北海街道通过论证;大连顺铁园艺有限公司成为我区首家“大连市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大连亚明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和大连帝国屏蔽电泵有限公司被评为大连市环境保护模范企业。

环境项目管理:全年共审批项目865项,验收项目905项,对选址不合理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30个建设项目予以否定。开通12369夜间值班电话,延长群众信访受理时间;处理来信来访、热线电话249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处理率100%,处结率98%,满意率97%。

环境专项整治:检查企业470户次,立案查处69家,责令停产18家,责令整改、限期治理、整治96家,撤消行政许可2家;监察单位128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4件,责令限期整改117家。

生态环境建设:5家企业参加大连市环境文化建设系列活动,3名环保志愿者被评为大连市十大环保人物。“创绿”工程有序推进,龙王塘中心小学荣获第三批国家级“绿色学校”称号,这是我区首所、大连市第二所国家级“绿色学校”;铁山中心小学被评为省级“绿色学校”,迎春小学等4所小学被评为市级“绿色学校”,69中学等8所学校被评为市级“无烟学校”;首次开展“绿色医院”创建工作,铁山中心医院被评为大连市首批乡镇、社区“绿色医院”称号。

二十、社会治安

民主法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制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4件,政协委员提案127件,办复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案件结案率达96%。

刑事案件:全年共立刑事案件1532起,破获各类案件615起;抓获各类刑事犯罪人员438人,其中,提起公诉424人;抓获逃犯119人,发生命案11起破获10起;打掉校园周边违法犯罪团伙3个,查处聚众斗殴案2起;侦破偷漏税案件28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治安案件:全年受理各类治安案件955起,查结838起,查结率87.7%,查处违法人员631人,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226人;消防大队检查607家企事业单位,整改各种火灾隐患125处。

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黄、赌、毒”等涉丑专项行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8起,赌博案件21起,捕教18人,行政拘留51人;收缴各类枪支4支,炮弹71发。

公安建设:开展“大接访”活动,69起上访案件全部依法处理,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04人,立涉法案件48起,查结47起;创建“零违纪”、“零投诉”科所队活动,受理投诉25件,同比下降54.5%;吴利强同志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

二十一、民政

社会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520余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含五保户)1050户2012人,保障面为2%,发放低保金150万元,低保标准为年人均1800元,低保资金按照市、区、镇、村四级3:3:3:1比例承担;城市低保对象1429户3094人,占非农业人口的3%,发放低保金370万元,月人均救济额105元。

社会救济:包户扶贫结对子843户,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帮扶420户,个体民营组织帮扶200户,农村各镇(街)帮扶223户;对患有7种大病的特困人员实施救助,全年救助6人,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建立孤儿生活补贴机制,在享受城乡低保等保障基础上,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00元;进一步提高扶贫助学标准,加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力度,对4288户困难企业职工发放临时救济金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