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桂阳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消费结构升级,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342元,增长10.1%,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3668元,增加417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3.97%;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摩托车24辆,家用电脑40台,彩色电视机112台,电冰箱94台,空调24台,固定电话78台,移动电话168台。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28元,增长19.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0.29%;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摩托车51辆,彩色电视机99台,移动电话95台,固定电话62台。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98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37.8平方米,增加1.4平方米。居民储蓄存款增加。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6507元,人平增加1034元,增长18.9%。 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加强。全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15875人,增加3265人,职工医疗保险人数29540人,增加3702人,失业保险人数15603人,增加1820人;为3773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5602万元,13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7.5万元。全年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7767人,保障金2633.3万元;农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1126人,金额887.9万元,农村“五保户”、残疾人、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全县投入救灾资金1550万元,基本保证了灾区群众的生活需要。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核实数。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08年常住人口数为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断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