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苍南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1-08-30 温州市苍南县统计局

据公安部门统计2010年末,我县户籍总人口129.78万人,其中男性人口68.24万人,女性人口61.53万人,男女性别比由上年的111.6:100下降到109.04:100;非农业人口30.59万人,比重由上年的23.1%提高到23.6%。在户籍人口中青少年人口、中青年和老年人口比重分别由上年的19.7%、67.1%和13.2%调整为19.9%、67.1%和13.0%。全年出生人口31993(含往年生补报)人,其中男性出生17866人,女性出生14127人,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26.5:100;死亡人口9723人。

全县当年人口计划生育率80.73%(当年出生加往年出生补报计划生育率70.16%);初婚女性晚婚率65.19%,上升0.30个百分点;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85.99%,下降1.14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42.58:100,一孩、二多孩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4.00:100、209.92:100,二多孩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仍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的关键问题。

全县城镇职工8.55万人,比上年增长8.9%,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含私营)36587元,同比增长15.26%。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725元,同比增长15.07%;事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285元,同比增长22.47%;行政机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700元,同比增长9.73%。

根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99元,同比增长11.9%。人均生活费支出19240元,同比增长22.8%;其中食品类支出7144元,同比增长10.4%,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41.3%降为37.1%。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总建筑面积52.47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939元,同比增长14.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6256元,同比增长5.7%;其中食品类支出3206元,同比增长5.3%,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52.4%下降到52.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32.92平方米。2010年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比由去年的2.59:1缩小到现在的2.53∶1。

图6

全县辖建制镇20个,乡16个(含畲族乡2个)。全县设居民委员会(社区)100个,村民委员会776个。年末城镇社区服务设施287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171个。

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新增单位138个,新增职工2875人,同比增长50.1%;归集公积金3.31亿元,同比增长24.1%,年末余额11.44亿元;职工提取5134人次,提取金额1.7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4户,金额3.16亿元,同比增长17.2%,年末贷款余额9.76亿元;收回贷款1.60亿元,回收率达100%;资金使用率85.3%,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创增值收益0.20亿元,同比降低1.9%,收益率为1.7%;计提风险准备金0.12亿元,计提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0.05亿元。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13.33万人,比上年增加1.3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及自由职业者10.95万人,增加1.3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37万人。当年实缴基本养老保险费5.35亿元。全县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2.18万人,发放养老金11.55亿元。参加工伤保险17.2万人,当年实缴工伤保险费2211.3万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4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7.59万人,离退休职工0.87万人。当年实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1442.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0226.92万元。参加农村养老保险1.24万人。全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069个,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745人,失业率为2.91%,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

全年政府财政用于抚恤和社救支出0.8亿元。全年社会福利院数1个,床位数40张。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17万人,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48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864人,发放保障资金2971万元。县慈善总会募款2000万元,支出救助金1500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6130对。

十二、资源、环境和其他社会事业

全年新增城市道路面积8.3万平方米,累计146万平方米;绿地面积162万平方米。年末供水管道421公里,自来水日生产能力7万立方米,年供水量2052.62万吨;排水管道114公里,液化石油气用户52156户。县城灵溪今年完成污水收集一二级管网5.25公里,共完成25.95公里,龙港镇本年度完成一、二级管网建设15.05公里,共完成43.05公里。龙港镇市政燃气管网工程2.61公里已顺利竣工验收,共完成约9公里,县城新区燃气管网已基本贯通并供上天然气。

生态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县累计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10个、市级生态乡镇14个、市级生态村153个。2010年新增省级绿色学校4所,省级绿色家庭2户,省级绿色企业1家,省级绿色饭店1家。实施“千里清水河道工程”,河道整治新增55公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新增17.2平方公里。“青山白化”治理率达71%,生态墓葬覆盖83%的行政村。生态公益村累计建成面积为38.02万亩。

节能减排工作初见成效。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实现双下降,其中化学需氧量削减3247吨,下降15.9%,二氧化硫削减372吨,下降19%。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84%,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7.52%。2010年度省控监测点三叉口全年共监测12次,全年取得监测数据114个,其中107个监测数据达到环境功能要求III类标准,占总数的93.8%;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99.4%。全年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4%。(节能减排最终数据以市级部门核定为准)

全县有律师机构5个,全年办理国内刑事诉讼辩护案件512件,民事诉讼案件1991件,行政案件诉讼123件;法律服务所9个,代理诉讼案件967件。各级人民调解机构调解各类纠纷3304件。全年办理国内公证8463件,办理涉外公证86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6件,其中民事285件,刑事179件,接听咨询电话492个,接待来访1015人次。

“平安苍南”建设扎实推进。据抽样调查,2010年我县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3.7%。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85起,与上年持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51人,同比下降1.9%;受伤人数304人,同比下降10.3%;直接经济损失11.47万元,同比下降53.5%。

全年发生火灾35次,比上年减少3次;火灾死亡4人,比上年增加1人;直接损失339万元,同比下降0.2%。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

(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年平均户籍人口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