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6-04-12 泸州市统计局
 
房地产。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96.87亿元,增长2.2%,其中住宅投资141.13亿元,增长8.1%。房屋施工面积1592.06万平方米,增长16.6%,其中住宅1148.40万平方米,增长10.7%。房屋竣工面积266.85万平方米,下降2.1%,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13.56万平方米,下降5.9%。全年新开工房屋施工面积532.2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5%,其中住宅385.11万平方米,增长4.4%。
 
商品房销售。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403.37万平方米,增长32.0%;销售额180.40亿元,增长37.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61.92万平方米,增长36.3%;住宅销售额154.30亿元,增长43.0%。商品房待售面积151.33万平方米,增长81.1%,其中住宅待售面积100.99万平方米,增长70.3%。
 
五、国内贸易及旅游
 
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加快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华润万象汇开业运营,西南商贸中心二期建材市场试营业。泸州临港产业物流园创建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泸州电子商务中心(一期)建成运营。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验收,泸州进口商品保税直销中心(一期)建成投运。
 
消费市场较快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9.66亿元,比上年增长13.9%。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98.29亿元,增长14.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1.37亿元,增长13.6%。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476.45亿元,增长14.4%;餐饮收入83.21亿元,增长11.2%。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05.56亿元,增长20.1%,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单位)商品零售293.25亿元,增长20.2%。在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112.04亿元,增长24.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13.16亿元,增长18.7%;日用品类4.68亿元,增长18.3%;金银珠宝类1.74亿元,增长76.1%;中西药品类10.38亿元,增长17.5%;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21.14亿元,增长6.9%,家具类3.85亿元,增长19.2%,建筑及装潢材料类5.33亿元,增长5.6%;汽车类48.55亿元,增长22.8%。
 
旅游业加快发展。全市拥有旅行社28家,旅行社分社20家。拥有星级宾馆(饭店)24家,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6家,三星级6家。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19个,其中国家4A级旅游景区6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5个,国家2A级旅游景区8个;玉蟾温泉、云溪温泉、欢乐派海滩公园等旅游项目建成运营,花田酒地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拥有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1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省级旅游示范区1个,旅游商品生产企业68家。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257.9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8.3%,实现旅游总收入253.07亿元,增长37.7%。
 
六、对外经济
 
进出口贸易。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134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3.7%。其中,进口2921万美元,增长15.2%;出口28422万美元,增长13.6%。
 
引进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引进华为公司、南瑞集团、恒大集团、碧桂园集团等知名企业。成功举办“2015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第三届中国(泸州)西南商品博览会。全年新履约市外来泸投资项目704个(不含港澳台及国外),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77个。包括续建项目在内,全市到位市外资金929.45亿元,增长17.9%,其中省外资金381.52亿元,增长3.4%。到位市外资金中,第一产业项目51个,到位资金49.5亿元;第二产业项目464个,到位资金568.02亿元,其中工业项目434个,到位资金503.94亿元;第三产业项目189个,到位资金311.93亿元。
 
新批外商投资企业5户。全年实际到位外资7040万美元,增长11.7%。外派劳务920人次。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3000万美元。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
 
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打造川滇黔航运物流中心,泸州市创建为全国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城北公交枢纽站、城西客运站、渡改桥、乡村公路建设等交通民生工程加快推进。
 
公路里程。年末境内公路总里程13517公里,其中等级公路里程9674公里。在等级公路中,高等级公路1248公里(含高速公路);高速公路389公里。叙古高速公路叙永至古蔺县城段主体工程完工,叙宜高速公路加快建设。
 
机动车保有量。年末全市民用机动车保有量达到56.82万辆,比年初增加3.65万辆。其中,汽车24.13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173辆),增加3.08万辆;摩托车32.57万辆,增加0.56万辆。汽车中,私人汽车20.26万辆,比年初增加3.74万辆,其中私人小型和微型客车18.62万辆,增加3.67万辆。
 
表5:2015年年末民用机动车保有量
 
单位:辆
 
指标
 
合计
 
在总计中:
 
个人
 
在总计中:
 
营运车
 
机动车总计
 
568234
 
527585
 
26626
 
其中:汽车
 
241269
 
202620
 
25267
 
其中:载客
 
204476
 
186462
 
7486
 
其中:小型和微型
 
199780
 
186200
 
3734
 
载货
 
35098
 
15462
 
17568
 
其他
 
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