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全市2.82万人参加普通高考,本科上线人数1.1万人、上线率38.8%。全市1.27万人参加成人高考,录取人数1.12万人。
高等教育。全市共有普通高校5所。普通本(专)科招生14237人,在校学生44142人,毕业生13152人。研究生招生548人,在校学生1456人,毕业生407人。普通高校专任教师2257人。全市成人高等学校1所,成人本(专)科在校学生2.79万人(含泸州医学院等成人本(专)科在校生),专任教师38人。本年参加自学考试14322人次,本(专)科毕业48人,累计毕业11224人。
特殊教育。全市特殊教育(盲聋哑学校)学校7所,专任教师129人,招生139人,在校生708人,毕业生500人。
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所,其中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4所。年末全市幼儿园676所,在园幼儿14.57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22所,在园儿童7.1万人。减免5.9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金额3429万元。
学龄儿童入学率99.93%,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1.3%,高中毕业生升学率85.2%,成人识字率98.4%,青壮年识字率99.9%。
开拓科技创新发展新局面。泸州市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正式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泸州化工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被认定为省级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泸州化工园区创新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江阳区列入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全面启动。
科技成果与专利。全市创新科技成果46项,其中省级科技成果6项,市级科技成果31项,区县科技成果9项。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7项。全年专利技术申请受理量1858件,其中发明申请576件;授权专利941件,其中发明100件。
技术市场交易。全年技术合同登记206份,合同成交额47901万元,其中技术交易额38518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3户,年末总数达49户。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5户,年末总数达118户。年末省级创新型企业达64户。
商标权。本年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着名商标10件,市知名商标17件。年末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3件、省着名商标68件、市知名商标17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生态建设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泸州书画艺术展览馆、泸州市体育生态园、泸州市文化艺术中心、泸顺起义旧址、川南自然博物馆、泸县公共体育场、二郎红军街等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文艺精品展演、广播影视展播、全民阅读、全民健身、送文化下乡、“非遗”进校园、文化扶贫、法治宣传、免费开放等文体惠民活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取得良好成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文化机构和设施。全市有文化馆8个、文化站143个,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125个。剧场、影剧院9个。全市公共图书馆9个,图书馆总藏量133.94万册,其中图书藏量94.36万册。市级图书馆2个(含少儿图书馆),总藏量69.83万册,图书藏量51.12万册。公共图书馆电子图书16.95万册。全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实施免费开放。
文化遗产保护。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8个。县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49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0处。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46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50项。
报纸、期刊出版。出版期刊5种,总印数522千册;出版报纸3种,总印数2148万份。
广播电视设施。拥有市级广播电台1座,市级电视台1座,县级广播电视台5座,调频、电视转播发射台4座,调频发射机23部,电视发射机30部,微波站15座,微波传送线路314公里。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干线总长8197公里。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97.9%,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9.4%。
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与制作。全年自办广播节目6套,其中市级3套,县级3套。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32596小时11分。全年制作广播节目17412小时10分,被中央台采用新闻类广播节目122条。自办电视节目8套,其中市级3套,县级5套,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50318小时15分,电视剧播出1824部31185集。全年制作电视节目4707小时25分,被中央台采用新闻类节目114条。加强媒体融合,市电台实现广播和微信、微博、“泸州通”手机客户端的融合,市电视台“大时段新闻”实现在新媒体平台的全向发布。《航拍新泸州》、《中国酒城·醉美泸州》城市形象片登陆央视,彰显了泸州特色和城市魅力。
卫生资源。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4566个,其中医院10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4个、基层卫生机构4421个、其它卫生机构4个。医院中,三甲医院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专科疾病防治医院1个、卫生监督机构8个、妇幼保健院8个、急救中心1个、采供血机构1个、健康教育机构3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4个。基层卫生机构中,卫生院13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9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664个,村卫生室3516个。全市卫生技术人员22418人,比上年增加123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8638人,比上年增加271人,注册护士9224人,比上年增加986人。年末医疗机构编制床位23190张,实有床位24548张。
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全年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2040.46万人次,门诊人次数1958.04万人次,入院人数82.42万人,出院83.36万人。产妇住院分娩率99.92%。孕产妇死亡率12.58/10万人。婴儿死亡率4.25‰。全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人数8288例,报告死亡95人,甲、乙类报告传染病发病率194.22/10万人,死亡率2.23/10万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7.85%。 |